当登记报名人数未超过学区小学招生计划时,全部安排在学区小学入学;
当登记报名人数超过学区小学招生计划时,按照适龄儿童户籍落户时间顺序安排入学;
超过学区小学招生计划未能在学区小学入学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相对就近的公办小学入学。
●县域内“人户分离”适龄儿童
对户籍、住址分离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由学校根据公平、公正原则制定方法统筹安排入学,但不得择校。
●跨县域“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
在小店区居住、户籍所在地在其他县(市、区)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原则上应回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学校入学;确需在小店区小学入学的,由学校根据公平、公正原则制定方法统筹安排入学,但不得择校。
●本区户籍集体户口适龄儿童入学
集体户口无房户凭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由学校根据公平、公正原则制定方法统筹安排入学,但不得择校。
集体户口有房户凭直系亲属或适龄儿童本人房产证,由实际居住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但不得择校。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坚持“统一安排、分步进行、确保入学”的原则。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根据现住址(以太原市非本地户籍人口信息登记表中“房屋地址”为准)到对口指定学校报名,不得择校。因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流动性较强,无法准确统计,学区一律实行动态调整,设置公共缓冲区,超过招生计划时此区域内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区教育局或中心校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指定学校。
(来源:太原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