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2-07-20
新区、高新区中小学幼儿园划转宝塔区管理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
《新区高新区中小学幼儿园划转宝塔区管理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19日
新区高新区中小学幼儿园划转
宝塔区管理实施方案
按照市委第十六次深改会精神,根据市委深改会会议纪要和市委办、市政府办《支持宝塔区开展系统集成改革试点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方案》《深化高新区新区体制机制改革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方案》,现就新区、高新区中小学幼儿园划转宝塔区管理,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对标对表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全面深化教育改革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将新区、高新区教育事业管理职能划归宝塔区管理,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促进教育公平与质量提升。
二、划转原则
——坚持改革创新、立破并举。以有利于全市教育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体制机制改革为突破口,有立有破,全力推动区域教育整体水平提升。
——坚持系统集成、协同高效。按照属地管理、权责一致,推动宝塔区构建互促互进、协同共赢的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格局,释放改革活力。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落实落细新区、高新区中小学幼儿园划转宝塔区管理各项任务,主动接受各方面监督。
——坚持统筹考虑、稳步推进。紧盯时间节点,细化工作程序,平稳有序推进新区、高新区中小学幼儿园划转宝塔区管理运行,确保衔接顺畅。
三、组织架构
市政府成立新区、高新区中小学幼儿园划转宝塔区管理工作专班,由市政府副市长严晓慧同志担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曹渊博同志、市教育局局长王文涛同志、宝塔区政府区长苏锋同志、新区管委会主任苏爱国同志、高新区管委会主任高庆海同志担任副组长,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编办、市委网信办、市发改委、市国资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审计局、市信访局负责同志为成员。工作专班在市教育局下设办公室,由王文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处理日常事务。专班下设综合协调、教师队伍、资产资金、在建项目、督查督办5个工作组,研究制定总体实施方案和各组具体实施方案,并加快推进落实划转各项工作任务,确保7月底前实现平稳顺利移交。
四、重点任务
(一)综合协调组
1.成立综合协调组。由市教育局局长王文涛同志担任组长,新区管委会副主任孙佳同志、高新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刘涛同志、宝塔区委副书记何振渊同志担任副组长,市纪委监委、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委编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市信访局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
2.主要任务
①制定《新区高新区中小学幼儿园划转宝塔区管理实施方案》。
②定期梳理各工作组工作动态。
③统筹协调推进工作任务落实。
④做好划转期间相关政策解读、宣传引导和社会稳定等工作。
⑤适时会商研判,协商解决划转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⑥指导宝塔区做好2022年秋季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各项工作,原则上保持新区原学区划分区域不变,保持新区原招生政策不变,提早做好新生入学摸底工作,确保平稳划转、有序招生。
⑦指导宝塔区全面了解新区、高新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合作办学具体情况,对接落实深化合作办学具体事宜。
3.时间安排:6月30日前起草形成《划转实施方案》,及时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
(二)教师队伍组
1.成立教师队伍组。由市人社局局长刘涛同志担任组长,新区管委会副主任孙佳同志、宝塔区政府副区长赵世明同志担任副组长,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信访局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
2.主要任务
①制定人事编制划转方案。
②做好在编教师、临聘教师、新招聘教师等人员身份、岗位、薪酬确认工作。
③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做好不同类别人员划转,妥善解决遗留问题。
④指导宝塔区制定教师队伍薪酬激励机制。
⑤保持新区现有校(园)长、教师队伍职务等级、工作岗位、薪酬待遇不变,划转期间原则上人事冻结,做到人员既不流入、也不流出。划转后如中小学校、幼儿园办学规模扩大、确需补充教师和增加教师编制的,由宝塔区提出方案,报新区高新区中小学幼儿园划转宝塔区管理工作专班审批后,按照“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的原则实施,保障划转学校、幼儿园校(园)长、教师队伍稳定。
3.时间安排
①6月30日前,摸清人事编制底子,列表造册登记。
②7月20日前,审核确定划转人员。
③7月31日前,完成人事编制划转工作。
(三)资产资金组
1.成立资产资金组。由市财政局局长张炳赟同志担任组长,新区管委会副主任孙佳同志、宝塔区政府副区长赵世明同志担任副组长,市发改委、市国资委、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审计局、市教育局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
2.主要任务
①制定资产资金划转方案。
②核查新区、高新区学校经费保障情况,核定各级补助基数,办理经费划转手续,及时调整账务。
③对已完工并交付使用、完成建安工程投资审计的项目,督促新区管委会尽快编制竣工财务决算,资产核实后进行划转。
④对已完工并交付使用、但未进行建安工程投资审计或竣工决算审计的项目,督促新区管委会尽快完成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及时报送审计,先移交使用,完成审计工作后及时进行资产划转。
⑤落实“原各级补贴渠道不变,新区管委会特色办学的经费补贴,以2021年补贴标准为基数,设五年过渡期,逐年退坡”的要求,建立市本级、开发区支持宝塔区教育事业发展机制。
⑥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的原则,将新区管委会管理的11所公办学校资产依照清查、审批、移交等程序整体划转宝塔区。中小学、幼儿园划归宝塔区后,原债权债务承担主体不变。
3.时间安排
①6月30日前,全面摸清新区、高新区学校幼儿园资产资金情况,明确划转范围,列表造册登记。
②7月15日前,完成已进行投资审计决算和核实的资产划转。
③7月20日前,完成未进行投资审计或者竣工决算审计项目移交使用,9月30日前完成审计并划转资产。
④7月31日前,基本建立投入分担、相关补贴机制。
(四)在建项目组
1.成立在建项目组。由市住建局局长徐步亮同志担任组长,新区管委会副主任鲁尚龙同志、高新区管委会四级调研员郑建军同志、宝塔区政府副区长赵世明同志担任副组长,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审计局、市教育局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
2.主要任务
①制定在建项目推进和交付方案。
②按照“开发区主建、宝塔区主用”的原则,对新区7个在建项目和高新区1个在建项目,明确责任主体和建设时限,倒排施工进度,加快推进建设,建成后交由宝塔区管理。
③对未办理相关手续的项目,督促尽快完善。
④强化项目建设过程监管,保证工程建设质量。
3.时间安排
①6月30日前,全面摸清新区、高新区在建学校、幼儿园在建项目情况。
②7月31日前,完成新区第一小学拓展校区、上林华府二期幼儿园2个项目建设,并交付划转。
③8月31日前,完成新区文化旅游综合体幼儿园、会议中心综合体幼儿园和高新区万达文化旅游项目小学3个项目建设,并交付划转。
④9月30日前,完成新区山水阁现代康养小区幼儿园1个项目建设,并交付划转。
⑤10月31日前,完成新区第一幼儿园拓展校区1个项目建设,并交付划转。
⑥2023年8月31日前,完成新区国际幼儿园1个在建项目建设,并交付划转。
(五)督查督办组
1.成立督查督办组。由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刘治嵬同志担任组长,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组长杨丹同志、宝塔区委副书记何振渊同志担任副组长,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有关同志为成员。
2.主要任务
①制定督查督办工作方案。
②通过听取汇报、实地检查、书面督办等形式加大对《新区高新区中小学幼儿园划转宝塔区管理实施方案》中各项重点工作任务的督查督办,跟进督导落实。
③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推进措施不力、影响整体划转工作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责任,确保划转工作按时平稳有序完成。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新区、高新区教育事业管理职能划转宝塔区管理,是支持建设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促进区域教育整体水平提升的重要举措。新区、高新区、宝塔区和市级各相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明确职责分工,加强沟通协调,密切协作配合,保障信息畅通,认真落实各项划转任务,确保圆满如期完成划转工作。
(二)强化宣传引导。宣传部门要配合新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深入开展宣传引导和思想发动,对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及划转方案广泛深入宣传,积极争取各方面支持和配合,主动应对舆情,为推进划转工作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三)平稳有序推进。各工作组要加强对划转事项的风险评估,主动研判、妥善处理可能出现的各类涉访问题,及时化解信访矛盾。新区要做好划转期间学校的各项管理,保障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宝塔区要按照各级政策要求,扎实稳妥做好2022年各学段招生入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