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娄底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下发《关于做好全市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全面规范今年秋季学期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
01《通知》要求
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中小学招生入学是教育工作的大事、要事,关系千家万户,全社会高度关注,人民群众深度关切。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促进教育公平。为夯实教育公平的基础,守护教育公平的底线,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把规范中小学招生秩序作为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的重点任务,着力构建规范有序、监督有力的招生工作机制,切实维护良好教育生态,实现城乡教育更加公平、更高质量发展。
02《通知》要求
进一步规范招生管理。一是科学制定方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相关规定,坚持属地管理、公民同招等招生原则,结合本地实际,科学制定和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招生入学具体实施方案。二是广泛宣传政策。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提前谋划,逐级召开招生工作会议,全面传达招生政策,严明招生工作纪律,统一思想认识。要加强与宣传部门协同,通过电视、电台、报纸、官网、公众号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让招生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三是规范招生行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严格执行娄底市教育局、娄底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中小学招生入学严肃招生工作纪律的通知》(娄教通〔2023〕26号)文件,切实做到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十个严禁”、普通高中招生入学“十八个严禁”、中职学校招生入学“七个严禁”,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四是做好入学保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健全和落实控辍保学长效机制,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应入尽入、应返尽返。全面落实“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保障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平等接受义务教育。认真做好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群体入学工作,加强关爱帮扶和教育资助。依法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对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及其他各类符合政策规定的优抚对象,要按有关规定切实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03《通知》要求
进一步严肃招生纪律。各地各部门要严格遵守中小学招生入学政策,教育引导干部职工理解支持、带头宣讲、带头执行。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当好表率,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提出违规入学的要求,坚决做到不说情、不打招呼、不递条子、不开后门、不干预正常的招生秩序,全力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环境。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不得受理任何单位、任何个人以任何形式提出的违规入学要求。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中小学招生工作的全程监督检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对违反招生工作纪律的,依法依纪依规严肃查处。对违规招收的学生,不予注册学籍,一律予以清退,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04《通知》要求
进一步维护大局稳定。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教育、公安、住建、资规、网信、宣传等部门协同机制,按照“一件事一次办”要求,做好招生信息采集、资格审验等工作,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要落实属地风险稳控责任制,加强舆论引导,做好风险研判和防范,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机制,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防止群体性事件发生,确保全市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