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江淮晨报报道学校教师开办“小饭桌”、违规收费补课、为学生集体征订教辅材料……7月22日,安徽省教育厅通报了各地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工作和有偿补课等典型问题查处情况,并对多起违规补课行为“亮黄牌”。
凤台:小学教师办“小饭桌”被解聘
今年春季学期,凤台县实验小学数学老师高某某(实验小学退休返聘教师)在实验小学西边化肥厂家属区开办“小饭桌”,招收约20名本班学生。
语文老师杨某某在凤台县经委家属院内开办“小饭桌”、有偿辅导班,招收14名学生,收取每生每月350元至650元不等的费用。
数学老师任某某在老县政府5号楼开办“小饭桌”,收取每人每月300元、600元、700元等不同的费用。语文老师关某某和数学老师孙某某组织本班学生开办暑期有偿补习班。
凤台县教育局依据有关规定,给予以下处理:对高某某予以解聘。对组织、参与小饭桌和有偿补课的杨某某、任某某、孙某某、关某某4人给予行政警告处分,退还违规收取费用,扣发当年的绩效工资,调整到乡村学校工作2年。扣发实验小学主要领导当年绩效工资。并对实验小学予以通报批评。
肥东:小学教师收费补课被举报
据查,肥东县店埠学区城关小学教师潘某某、李某某自2015年9月起,利用周二至周五下午放学时间,组织本班11名学生到位于学校附近的和顺雅苑小区1栋903室辅导作业,收取每生800元辅导费用。在群众举报后,已清退了所收费用。
肥东县教体局研究决定给予以上两位老师行政警告处分,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对该校主要负责人诫勉谈话。晨报记者刘梅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