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2-05-19
5月17日上午,右玉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校园周边道路交通设施设置不健全不规范行政公益诉讼案公开听证会。听证会由边永清检察长主持,部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听证员、人民监督员、相关行政机关负责人以及学校代表应邀参加。
右玉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办案组对照公安部发布的《中小学与幼儿园校园周边道路交通设施设置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T1215-2014)的要求,对县城内中小学和幼儿园校园周边道路交通设施设置情况进行了调查,发现存在诸多不健全不规范情形,影响了师生、家长的出行安全,存在公共安全隐患。经充分调查、反复论证,并发出听证公告,组织召开了本次听证会。
听证会上,承办案件的办案组主办检察官边永清检察长向参会人员介绍了公益诉讼检察制度的概念、发展以及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办案组成员石磊副检察长详细介绍了县城内中小学和幼儿园校园周边道路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分隔设施等交通设施的设置存在的不健全不规范的具体情形,以及交警、住建、教育等行政机关的监管管理职责,并通过播放ppT展示了现场图片、视频、书证等证据材料。参会人员重点围绕校园周边道路交通设施设置是否规范和各行政机关的职责分工等焦点问题进行了讨论,各部门从各自的职能出发,就如何加强配合协作发表了意见。经过认真的讨论和评议,听证员和人民监督员一致认为,县城内校园周边道路交通设施的设置确实存在不健全不规范的问题,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充分履行各自的监管职责,并加强沟通配合,形成合力,进一步健全、规范校园周边道路交通设施的设置,保障教师、学生及家长的出行安全。
交通设施是交通安全的重要保障,校园周边道路在上学和放学时段人员和车辆密集,是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本次听证会,进一步厘清了各相关行政机关的职责分工,并对加强协作配合共同完善、规范校园周边道路交通设施的设置达成了共识,同时也对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进行了生动的宣传。下一步,右玉县检察院将向负有监管职责的交警、住建、教育等部门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履行职责,合力维护校园周边交通秩序。
原标题:《右玉:“公益诉讼+公开听证”护航校园周边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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