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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汾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公告!

日期:2024/9/3 8:46:07 浏览:

来源时间为:2023-08-10

根据《临汾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临教基〔2023〕14号)《临汾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统一网上报名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临教基〔2023〕1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招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将中小学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招生方式、民办学校收费标准、录取结果等信息全面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公民同招原则。公民办普通中小学校同步登记报名、同步招生录取、同步注册学籍。未被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摇号录取的学生,由县教科局结合公办学校学位空余情况统筹安排,不得择校。

(三)“一生一校”原则。2023年凡具有本县户籍和符合条件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我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无论选择公办还是民办,只能选择一所,原则上均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系统审核。

二、时间安排

(一)网上统一报名时间

公办、民办义务教育阶段网上统一报名时间:2023年8月14日08:00-17日18:00。

报名期间,适龄儿童入学结果与报名时间先后没有任何关系,家长可在报名时间内进行信息修改,8月17日18:00后,系统关闭,无法再进行信息修改。

(二)网上统一资格审核时间

8月18日-19日,由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据管理权限根据家长填报信息同公安、住建等部门进行数据比对,将比对后的数据结果分发至各中小学校。

8月20日-24日,县教科局组织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进行数据整理、审核。

(三)网上统一录取时间

1.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8月25日-30日,县教科局安排辖区内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进行录取工作。

8月30日-31日,县教科局审核各中小学录取情况。

2.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8月23日-25日,县教科局组织网上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进行电脑随机派位,并于当日公布派位结果。

8月26日-27日,由民办学校按照摇号录取名单,通知摇号中签学生到校报到。

8月28日-29日,县教科局对民办学校未中签学生进行统筹安排。

三、招生办法

(一)网上统一报名入口

1.电脑端:

临汾教育局网站:登录http://jyj.linfen.gov.cn/,点击进入“临汾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按要求填报。

2.手机端:

关注“临汾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点击“招生入学-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点击进入“临汾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按要求填报。

(二)网上报名上传资料

1.本县户籍适龄儿童入学报名须提供: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及入学子女《居民户口簿》(本县适龄儿童户籍变更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

(2)《房屋所有(产)权证》、购房合同等住房证明材料;

(3)《出生医学证明》(小学报名提供)。

2.随迁子女入学报名须提供:

(1)外来人员及其子女《居民户口簿》;

(2)外来人员在本县的《居住证》(2023年6月30日前取得);

(3)随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小学报名提供)。

(三)公办学校初中阶段

凡参加2023年小升初的学生,必须是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注册备案的六年级学生。

1.各农村初中实行“小升初”直升,本服务区有学籍小学毕业生全部直升初中。

2.襄汾县第二初级中学实行集团化办学,城区初一招收的学生全部由襄汾县第二初级中学安排就读;原第二中学、第三中学服务区注册备案的六年级学生,根据网上报名和入学意向征询卡信息录取。

3.持有城区户籍(2023年6月30日前办理),且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注册,小学在外地就读并在其原就读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学生,确需回城区就读初中,网上报名后由户籍地服务区学校审核录取。

4.非城区户籍的,父母在城区务工且购有住房,孩子随父母居住在城区,需在城区学校就学的,网上报名后由法定监护人房产证地址所在服务区学校审核录取。

5.随迁子女持有公安局颁发的居住证等有效证件和相关材料,网上报名后由居住证地址所在服务区学校审核录取。

(四)公办学校小学阶段

1.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有关规定,确保适龄儿童在户籍所在地服务范围内的学校就近入学,依据有关政策保障随迁子女按时入学。各小学要严格控制班容量,不得超计划、跨范围招生。

2.农村户籍适龄儿童,网上报名后由户籍地服务区学校审核录取。

3.具有城区户籍(2023年6月30日前办理)的适龄儿童,网上报名后由户籍地服务区学校审核录取。

4.非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父母在城区务工且购有住房,孩子随父母居住在城区,需在城区小学就学的,网上报名后由法定监护人房产证地址所在服务区学校审核录取。

5.随迁子女中的适龄儿童,如需在城区小学就学的,持有公安局颁发的居住证等有效证件,网上报名后由居住证地址所在服务区学校审核录取。

因特殊情况,无法自行进行网上填报信息的,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仍可携带相关证件和材料到片区学校,请工作人员协助进行网上报名。对生源较少的偏远农村学校,要安排专人帮助操作困难的家长进行网上报名。对因家长或学生自身原因,造成未能在网上报名的,县教科局结合学位空余情况,统筹安排,不得择校。

(五)民办学校

民办义务教育阶段采取学生自愿申请的方式,通过“临汾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实行网上报名。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录取,缺额不补,剩余计划由市教育局统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全部实行电脑摇号(多胞胎子女可捆绑摇号)。参与摇号未被录取的学生,由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公办学校学位空余情况,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不得择校。报名摇号由市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接受社会监督。在九年一贯制学校连续就读满六年且有本校学籍的应届小学生可直升本校初中,意愿直升人数大于初中招生计划的,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初中招生结果。招生计划、报名情况和随机派位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

四、招生范围

县教科局根据适龄儿童少年的分布情况,学校的办学规模及条件等确定各学校的招生范围:

(一)公办学校

1.农村小学:全县农村公办小学以原划定的乡(镇)、村所规定服务区招生。

2.县城小学:

襄汾县第一小学校:汾河以东,襄汾县第二初级中学第一校区(大运路交通大厦)以南,城区居住的适龄儿童。

襄汾县第二小学校:汾河以东,襄汾县第二初级中学第一校区(大运路交通大厦)以北,城区居住的适龄儿童。

襄汾县第三小学校:汾河以西,丁陶大道以东,尧风街以南;丁陶大道以西,忠信街以南,菜市场以东(陈郭小学服务区以外),城区居住适龄儿童。

襄汾县第四小学校:丁陶大道以西,忠信街以北(陈郭小学服务区以外),城区居住适龄儿童。

襄汾县第五小学校:汾河以西,丁陶大道以东,尧风街以北,城区居住的适龄儿童。

3.公办初中:

襄汾县第二(第三)初级中学校:城区具有学籍的小学毕业生,新城镇、景毛乡、南贾镇具有学籍的小学毕业生。

襄汾县古城镇九年一贯制学校:古城镇具有学籍的小学毕业生。

襄汾县汾城镇九年一贯制学校:汾城镇、西贾乡、赵康镇具有学籍的小学毕业生。

襄汾县陶寺乡九年一贯制学校:陶寺乡具有学籍的小学毕业生。

襄汾县大邓乡九年一贯制学校:大邓乡具有学籍的小学毕业生。

襄汾县邓庄镇九年一贯制学校:邓庄镇具有学籍的小学毕业生。

襄汾县襄陵镇九年一贯制学校:襄陵镇具有学籍的小学毕业生。

襄汾县南辛店乡九年一贯制学校:南辛店乡具有学籍的小学毕业生。

襄汾县永固乡永固初级中学校:永固乡具有学籍的小学毕业生。

(二)民办学校

按市规定办法、范围进行招生。

襄汾县教育科技局

2023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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