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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北区公布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日期:2023/7/24 3:46:19 浏览:

来源时间为:2023-06-02

记者从松北区人民政府网站获悉,松北区教育局正式公布2023年区内义务教育学校小学适龄儿童招生范围和小学对口初中升学招生方案,结合松北区义务教育工作实际,同时发布特殊群体招生入学政策。

妥善安置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根据政策,松北区教育局将充分发挥残疾儿童少年教育鉴定及安置工作专家委员会的作用,健全残疾儿童少年教育入学评估机制,完善教育安置办法,综合残疾儿童少年的实际表现,对残疾儿童少年进行综合鉴定与评估,提出特教学校、普通学校随班就读、送教上门等不同的安置方式及个别化教育建议。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原则上应到户籍所在区、县(市)举办的特殊教育学校(特殊教育班)或市特殊教育学校就学;能够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的,可以到普通学校就学,普通学校不得拒绝接收。接收残疾儿童少年就学的普通学校要做好随班就读教育。松北区有此情况的家庭,可咨询区教育局做好新生入学工作。

妥善解决集体户口、拆迁(棚改)户适龄儿童少年就学问题

根据实际居住情况,松北区教育局将统筹安置集体户口、拆迁(棚改)户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实际居住地就学,可参照户籍与常住地址不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居住地就学办法统筹安置。因住所拆迁临时变更居住地址需跨学区入学的,区教育行政部门凭拆迁(棚改)户提供的临时居住证明、户口簿和拆迁(棚改)的相关手续,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予以统筹安置。

随迁子女入学确保“应入尽入”

适龄随迁子女拟在我区接受义务教育的,需提供父母双方或一方及随迁子女的户口簿、在我区居住的居住证。区教育局按照“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原则,根据辖区内外来务工人员居住的实际情况,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置随迁子女就学,确保“应入尽入”,各中小学校(含民办)不得直接招收随迁子女入学。

新区师范附小、新区花园等7校接收外籍学生入学

只有获得接收外籍学生资格备案的学校方可接收适龄外籍学生入学。我区可以接收外籍学生的义务教育学校有:哈尔滨新区师范附属小学校、哈尔滨市实验学校(小学部、初中部)、哈尔滨新区花园小学、哈尔滨新区第一学校初中部、哈尔滨美佳外国语学校(小学部、初中部)、哈尔滨市华文学校(小学部、初中部)、哈尔滨市万邦学校(初中部)。(哈尔滨日报记者郑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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