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3-05-12
为进一步增强青少年自我保护意识,引导青少年厚植法治思维,近日,振兴法院刑事审判庭与浪头人民法庭干警,以“预防校园欺凌、青春与法同行”为主题,深入永昌街小学与市第一中学,开展“送法进校园、法治护成长”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受到学校师生的热烈欢迎和高度赞誉。
在永昌街小学与第一中学,刑事审判庭负责人董文紧密结合与青少年有关的社会共性问题,向师生讲解什么是法、法离青少年有多近,结合刑事审判工作实际,引用了三起发生在身边的青少年犯罪典型案例,强调提升法律意识、知法守法的重要性。全面解读校园欺凌的概念、分析校园欺凌具有的主观恶意、权力不平衡行为特点,介绍校园欺凌打、骂、吓、毁、传等主要表现,向师生传授应对校园欺凌的“四个原则”与防范校园暴力的“十句口诀”,通过司法的刚性、老师的坚定、家长的关心,以此形成强大合力向校园欺凌说“不”。
为了提升普法宣传教育的针对性,法官还坚持“因类施教”,针对小学生年龄小、活泼好动的特点,浪头法庭法官助理李凤娇采用小学生喜闻乐见的漫画形式,播放制作精美的ppT,紧密结合小学生日常生活,声情并茂地讲解自甘风险、饲养小动物、高空坠物等与小学生密切相关的《民法典》侵权领域法律知识,引导大家放心大胆组织文体活动、文明养犬注意安全、避免窗外抛物行为等。针对高中生的心智较为成熟、认知能力强的特点,董文法官向师生讲解《反有组织犯罪法》,针对其中防止未成年人遭受侵害的法律规定进行重点解读。此外,董文法官还结合社会热点话题,强调酒驾醉驾行为对社会公共安全的严重危害、揭穿养老诈骗案件中骗子的常见作案手段,鼓励高中生积极当好法治“宣传员”,在日常生活中向亲友传达“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法律要求,向年迈长辈传达防诈骗技巧,切实维护本人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在法官精彩的讲解下,学校师生知法学法的兴趣被充分激发,现场气氛活跃、互动频繁,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教育效果。
此次开展送法进校园宣传教育活动,不仅增强了广大师生的法治意识,推动了和谐校园建设,更在青少年心中播下了“法治种子”。今后,振兴区法院将继续延伸司法服务职能,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形式载体,坚决捍卫青少年合法权益,为青春之舟保驾护航,助力青少年茁壮成长。
原标题:《预防校园欺凌青春与法同行——振兴法院干警深入永昌街小学及第一中学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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