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时间:2026年4月20日起。
已交纳考试费报名成功的报考人员,自行登录河池教育局网站(http://jyj.hechi.gov.cn)“河池市2026年度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
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是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审查等环节的重要凭证,请报考人员务必自行妥善保管。
八)退费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考生,报名结束一个月内原路退还考试费:⑴因报考岗位取消未改报其他岗位的;⑵改报其他岗位未能通过资格审查的;⑶报考笔试岗位缴费后改报考免笔试岗位的考生。
六、笔试
一)笔试科目和方式1.笔试公共科目。笔试公共科目为《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和《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两科。
2.考试方式。公共科目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题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第一科考试的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第二科考试的答题卡及所有发放的资料。
二)笔试时间、地点和分值时间:2026年4月25日(星期六)
09︰00-10︰30 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
10︰30-12︰00 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
地点: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时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包括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下同)原件、准考证,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参加公共科目笔试。以上两证不全者,不能参加考试。
分值:《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和《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的分值各100分。
三)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成绩 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成绩
四)笔试成绩查询和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1.笔试成绩查询。2026年5月中旬,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具体时间以报名系统为准。报考人员对缺考、零分和违纪违规三种成绩查询结果有异议的,可在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日内向河池市教育局申请成绩复核。其他情形原则上不接受复核。
2.笔试合格分数线。由河池市教育局会同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划定。未达笔试合格分数线或有任一笔试科目缺考、违纪情形的,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程序。笔试合格分数线在河池人才网公布。
七、面试
一)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参加笔试入围面试人选的确定。招聘单位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合格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选。笔试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且已经核准开考的岗位,笔试后合格人员再减少的及笔试后岗位合格人员比例达不到面试比例,又确实需要补充人员的,须经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同意、同级人社部门审核,报河池市教育局核准后,才能进入面试程序。
免笔试入围面试人选确定。须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硕士研究生学历或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并经招聘单位通过面试资格审查后,方可进入面试程序。
二)面试入围人员资格审核河池市教育局会同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河池人才网发布资格审查公告,公布面试入围人选名单。由各招聘单位通知面试入围人员进行面试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必须携带以下材料:
1.打印的《河池市2026年度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并亲笔签名。
2.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
3.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须提供国家有关机构认证的有效证明。
以上材料要求提供证件的原件核验及复印件一份。
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齐全、不真实或与报考岗位条件不相符,由招聘单位按程序逐级上报河池市教育局同意后,取消报考人员的面试资格。凡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三)面试入围人选递补出现未通过资格审查或自愿放弃面试资格人员的,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同上。因报考人员填报的联系电话有误或长期关机等原因无法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审查,由资格审查单位直接通知下一名报考人员进行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笔试合格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放弃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提交书面申请,不按要求提交书面放弃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资格审查单位的2名工作人员做好记录并签字确认。
面试资格审查时间:2026年6月中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发布面试公告参加面试人选确定后,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由河池市教育局在河池人才网发布公告。面试公告发布后,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数面试。
发布面试公告时间:具体时间由河池市教育局另行通知。
五)面试资格复审面试前,各招聘单位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现场面试资格复审。报考人员应提供报名申请材料的原件(在面试资格审查时已提供报名申请材料原件的,面试资格复审时不需重复提供)。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供真实有效证件(如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准考证、报名登记表、专业技术资格证等),或《报名登记表》填写虚假信息的,由招聘单位按程序逐级上报河池市教育局同意后,取消报考人员的面试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因资格复审不严造成失误的,由各主管部门、招聘单位承担相应责任。
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资格复审阶段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可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必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向招聘单位提供,逾期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通过面试资格复审的,由各招聘单位负责发放面试通知书。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在面试前的3天内进行。
六)实施面试面试工作严格按照《广西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的要求规范组织实施,主要测试与岗位有关的综合素质,采取试讲方式进行。
1.面试由河池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2.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其中,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岗位,70分为合格,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3.每考场面试考官由7人组成,其中主考官1人。组织面试部门建立具备考官资格的考官库,开考前再随机抽取考官、考场。
4.面试严格实行考官、考生双抽签制度,即面试当天考官抽签确定考场,考生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凡进入面试的考生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准考证进入候考室,按编组抽签确定岗位及出场顺序。
5.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考生和考务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严禁人员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单位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
6.考生在面试时,只能报自己的面试序号,不能以任何形式将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报考单位、报考岗位等个人信息及父母情况透露给考官。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透露籍贯、毕业院校扣减3分;透露父母信息、报考单位、报考岗位、岗位代码等信息,扣减5分。
7.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
面试时间:2026年6月下旬或7月上旬。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为准。
七)综合成绩免笔试的岗位:综合成绩=面试成绩。
笔试 面试的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50 面试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八、体检和考察
一)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招聘单位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考察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笔试 面试的岗位,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为确定人选;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以《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成绩高的为确定人选。免笔试的岗位,面试成绩相同时,通过加试方式确定人选。
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情形的,招聘单位根据考试情况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
二)体检体检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社规〔2024〕3号)和参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组厅字〔2025〕28号)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相关体检项目可以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执行。招聘岗位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相关体检项目可以按照行业体检标准执行。应聘人员对本人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组织单位提交复检书面申请。当日、当场复检项目,须当日或当场完成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含增加体检项目和复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三)考察考察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按照新时期好干部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习和工作表现、志愿服务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达不到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以及经有关主管部门确认存在严重违纪违法及失信行为的,如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九、公示和聘用
一)河池市教育局会同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河池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二)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后,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或经公示存在异议不予聘用的,不再递补。三)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应通知拟聘用人员在聘用备案完成之日起30日内报到,自动放弃聘用或逾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应妥善处理好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以免影响后期的聘用。四)招聘单位须与公开招聘的新进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合同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招聘岗位有最低服务年限要求的,应在聘用合同中予以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