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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法而来

2026/3/28 13:53:19 点击:

来源时间为:2026-03-25

新学期伊始,为深入推进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切实发挥法治副校长职能作用,近日,未央法院汉城人民法庭法官林娜以法治副校长身份走进陕西省西安小学,为同学们讲授“开学法治第一课”。本次活动以“压岁钱的法律归属”与“不良行为的法律规制”为主题,结合学生们的生活常见情景,通过案例解析与法条阐释,将法治教育融入校园生活。

课堂上,林娜以压岁钱为切入点,解读《民法典》第657条、第658条关于赠与合同的规定,明确压岁钱一经交付即构成赠与,所有权归属未成年人。同时,结合《民法典》第17条、第19条、第20条,厘清不同年龄阶段的民事行为能力: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其财产由监护人代为管理;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可独立实施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小额消费行为,大额支出须经监护人同意。针对实践中常见的压岁钱使用争议,法官通过情景模拟,阐明父母作为监护人有权代为保管财产,但不得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引导学生在法律框架内与父母沟通协商、合理规划财产使用。

在行为规范教育环节,林娜围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二十八条,系统阐释法律所界定的不良行为类型,包括吸烟、饮酒、旷课、夜不归宿、沉迷网络、进入不宜场所、参与赌博等,强调上述行为虽情节轻微,但若放任不管,极易演变为违法犯罪。结合典型案例,剖析一名未成年人因家庭关爱缺失误入歧途、最终受到法律惩处的过程,警示学生法律既是权利保障,也是行为底线。针对校园欺凌、小偷小摸等常见问题,法官介绍了学校依法可采取的管理教育措施,如训导、行为规范约束、专题教育等,帮助学生树立规则意识。为提升教育实效,林娜以互动问答形式引导学生思考行为边界,提出“明辨事理、自我约束、择善而交”三条建议,倡导家校协同,共同筑牢未成年人保护防线。学生们积极参与,现场气氛活跃热烈。

本次活动是汉城人民法庭推动党建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深度融合、落实法治副校长职责的具体实践。下一步,法庭将持续深化“法治进校园”工作,丰富普法载体,增强教育实效,以司法力量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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