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达以上相应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有考生主动放弃时,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公告发布后,面试对象不再递补。参加面试时,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证件缺失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三)面试方式
《招聘计划一》中湘乡市策划推广中心除广电工程和财务岗位外的其他所有招聘岗位面试方式为专业技能测试,其他招聘岗位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
《招聘计划二》的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
《招聘计划三》的面试方式为试教。
(四)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七、成绩合成和排名
(一)成绩合成
1.笔试成绩合成
《招聘计划一》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50%+《申论》×50%
《招聘计划二》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30%+《医卫基础知识》×70%
《招聘计划三》笔试成绩=《教育综合知识》×30%+《岗位专业知识》×70%
2.综合成绩合成
《招聘计划一》、《招聘计划二》中进行了笔试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招聘计划三》中进行了笔试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未进行笔试的综合成绩=面试成绩
所有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二)成绩排名
综合成绩按到低分的顺序排名。
进行了笔试的岗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招聘计划一》按《公共基础知识》成绩进行排名,《招聘计划二》按《医卫基础知识》成绩进行排名。《招聘计划三》按《岗位专业知识》成绩进行排名。
未进行笔试的岗位,面试成绩相同的,增加一次考试,具体方式另行公告。
八、体检
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未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体检由湘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统一组织。
九、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由湘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会同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的重点是考生在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报考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环节放弃或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公告发布之前,招聘(引进)计划出现空缺时,根据实际情况按报考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一次。拟聘用人员公示公告发布之后不再递补。
十、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湘乡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一、聘用
公示期满,对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人事编制手续。
本次公开招聘(人才引进)人员列入相应事业编制,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
招聘单位按规定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聘用最低服务年限5年。
十二、其他事项
符合《龙城人才行动方案》引进的人才可按政策享受相关待遇:对新引进的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给予生活补贴,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合同且经考核合格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正高职称专家每年补贴10万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副高职称专家每年补贴3万元;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合同且经考核合格的全日制本科生每年补贴2万元,连续补贴3年。对新引进的机关事业单位非急需紧缺专业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合同且经考核合格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正高职称专家每年补贴5万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副高职称专家每年补贴2万元,连续补贴2年,己享受相关政策的,不重复奖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