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5-03-17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①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②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100万元以下1.5%,不足6000元按6000元计算。由各成交供应商支付,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公告发布后一个工作日内,以电汇、转账等方式交纳(汇单须注明招标编号)向采购代理机构缴交,逾期三个工作日未缴交的每逾期1天应按未交金额1‰缴交违约金。交纳招标服务费账户:③代理服务费缴纳账户:名称:福建省高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账号:13513301040005979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宝洲支行收取对象: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744700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