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2-05-11
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有关单位(高校):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十三五”中小学名师名校长培养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教师〔2017〕8号),经逐级遴选、培养考核、专家评审及公示,确认连仁昌等77人为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第二批名校长,现予以公布。
希望名校长始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践行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初心使命,不断增强办学治校能力,持续提升教育管理水平,努力创造新的更加突出的办学业绩。各地要为名校长搭建更好的创新发展平台,充分发挥名校长在学校管理、教育研究和骨干校长培养等方面的示范、辐射和引领作用。省级将加强对名校长的管理,建立定期考核、动态调整机制,激发名校长的工作活力,为我省基础教育、特殊教育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福建省教育厅
2022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