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4-07-03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辽人发〔2007〕1号)等规定,结合我县教育系统工作实际需要,招聘急需紧缺人才3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师范院校2024年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遵守宪法和法律;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四)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7月4日(含)至2006年7月4日(含)期间出生);师范院校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报考,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3年7月4日(含)至2006年7月4日(含)期间出生);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台安县教育局面向师范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校园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博士研究生不限定博士阶段专业,前置学历满足岗位专业需求即可;七)考生需取得任教学科和学段符合报名岗位相应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八)考生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1日前,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经取得的学历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委培生及在职人员,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均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计划
共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30人,具体岗位及条件可通过台安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ntaian.gov.cn)查询,详见《台安县教育局面向师范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校园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四、招聘步骤
一)报名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4日9:00至2024年7月8日17:00时。
2.报名提交信息
报考人员可在2024年7月4日9:00至2024年7月9日12:00登录台安县事业单位校园招聘报名平台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报名网址:(http://www.lntaian.gov.cn/)。
3.查询审查结果
报名期间,在网上对报考人员提交的照片等信息进行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报名24小时内提出初审意见。报考人员可于2024年7月4日9:00至7月8日17:00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审查的,可于7月9日12:00前改报其他岗位。对报考岗位的专业、学历、其他条件等需要咨询时,考生可直接拨打招聘岗位咨询电话,由招聘单位所属主管教育局具体负责解释说明。
4.缴费确认
考生报名信息通过审查后,须于2024年7月4日9:00时至7月9日12:00时重新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缴纳考试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考试费:每人100元,考试费缴纳后不再办理退费手续。
台安地区享受国家最低生活金的城镇家庭考生,将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证明和低(扫描pDF);农村贫困家庭考生,将县乡村振兴发展中心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扫描pDF),以及报考本次考试的报名登记表,考生本人的联系电话,发送到指定邮箱:18304073451@163.com(接收申请审核办理时间为2024年7月9日8:00—10:00),办理考务费减免。
以上材料需报考人员提供pDF格式电子扫描件,形成的图片要清晰、完整,所有电子件须打包上传,并如实命名,文件名格式为:报名序号+报考单位名称+报考岗位名称+姓名。邮件发送依据为邮箱自动回复。
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5.网上打印准考证
已缴费的报考人员,请关注台安县人民政府网站笔试公告,笔试公告发布后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报名登记表(A4纸,一式两份),并妥善保管。
6.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招聘岗位。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考试和应聘资格。
7.应聘人员要及时报名并缴费,防止后期报名人数过多造成网络拥堵,给报名和缴费带来困难。凡恶意注册报名的,一经查实,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笔试1.参加笔试人员:符合报名条件,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按时参加笔试。
2.笔试内容:笔试注重考察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专业基础知识,以及教师职业素质与能力,满分100分,全部为客观题。
3.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确定和成绩查询:根据招聘计划和考试成绩,综合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不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参加资格审查和面试。笔试成绩通过台安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请考生密切关注该网站。
4.本次招聘笔试、面试不设开考比例。笔试、面试在鞍山师范学院校内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等详见笔试、面试公告,将在台安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三)资格审查1.进入资格审查人员的确定:参加笔试人员,按照所报岗位1:2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排序,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确定各岗位面试前资格审查人选,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同时入选。如果某个岗位笔试合格考生数量达不到上述比例要求,则笔试合格考生全部列入资格审查人选。
2.资格审查
具体时间地点请见资格审查公告。本人携带《毕业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与学历证书专业一致)、《教师资格证书》、身份证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张,报名登记表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考生确定为面试人选。
在国(境)外留学取得的学历、学位,除提供毕业证、学位证,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中心认证(取得时间应为2023年8月31日-2024年9月1日)。
面试前,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对不符合申报岗位要求和弄虚作假者,随时发现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并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面试面试人员名单、面试的时间、地点等将在台安县人民政府网站另行公告。
面试采取模拟上课和答辩的方式。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其中模拟上课不超过7分钟,现场答辩不超过3分钟。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模拟上课课节由考官在公布的模拟上课教材中选取,面试前不再给考生留备课时间、不支持多媒体授课。
五)确定拟聘人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5:5,考生总成绩权重计分的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如存在小数全部予以保留,不再“四舍五入”,按照报考该岗位人员的总成绩排序,按招聘岗位计划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同分者,将面试成绩高者定为参加体检人员,如上述成绩均相同,则另行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六)体检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体检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资质的医院进行。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用人单位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
七)考察由用人单位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
八)公示与聘用拟聘人员信息统一在台安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对于公示有疑义的人员,将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应届毕业生初次就业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其他
1.考生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用人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2.在招聘期间,如不按规定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3.在拟聘用人员正式公示前,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按面试合格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递补仅限一次;公示后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4.若毕业生未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符合报名岗位相应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或因违纪等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处罚,视为考生违约,就业协议自动终止,甲方(用人单位)不承担违约责任;对在报名考试中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的应聘者,经查实后,取消本次考试成绩和聘用资格。
5.本次公开招聘人员岗位信息表中所列专业名称参考《2024年鞍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3)
6.服务期限。本次招聘的农村教师在我县农村学校服务期不少于5年,服务期内可在我县农村学校间交流,服务期满后可交流到县城学校及其他事业单位;招聘的县城学校教师在我县从事教育工作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服务期内可在我县教育系统内部交流,服务期满后可交流到其他事业单位。
7.公费师范生跨省就业需缴纳违约金的,由考生自行承担。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台安县人社局、台安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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