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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山西运城永济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137人)

2024/8/30 9:04:37 点击:
具有资质的机构承担。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具体测试内容为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现代教育思想(含新课程理念)、相应学段教育心理学、教育学等。

公基1000题易错点_教师考编领学计划

笔试时间和地点在永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考生按要求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笔试成绩随时关注永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并登录原报名网址查询。

2.资格复审

本次招聘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依据各岗位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的人选(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末位出现成绩并列时,一并纳入资格复审人选)。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请关注永济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需提供如下资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原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并由本人签字确认);

2)准考证原件;

3)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证明内容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学历、学位、专业、学制和毕业时间等,要求表述完整准确);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验证期内);

6)学历对应的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7)《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验证期内);

8)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及毕业院校存放档案的有效存档证明原件;

9)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2023年应届毕业生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10)已就业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县级综合人事管理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11)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12)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的,应提供合格证书;

13)退役军人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或退役军人专岗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资格复审不合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资格。因个人主动放弃或未通过资格复审的,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从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若最后一名有并列的,一同进入资格复审环节。面试人选按照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并在永济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所有环节,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考条件的,立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3.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将在永济市人民政府网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讲课的方式进行,讲课时间为10分钟。面试按岗位类别分别使用中小学、幼儿园现行教材(具体讲课教材及相关要求在面试前公告)。

面试考官全部由外地市考官担任。面试当场评分、当场亮分、当场宣布成绩。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为去掉一个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值,小数点后保留2位有效数字,合格线为60分。如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名额而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方可进入体检。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向社会公布。因面试不合格或个人主动放弃所空缺的招聘名额,不予递补。

各岗位综合成绩核准后,向社会公布综合成绩及拟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

综合成绩按岗位从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由市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领导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中小学和幼儿教师岗位体检标准按《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公告。

体检结束后,在永济市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体检结果,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就不合格项目进行一次复检,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或个人主动放弃所空缺的招聘名额,不予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被考察对象。考察由市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领导组办公室组织,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的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用人单位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派出所、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对考察不合格或个人主动放弃所空缺的招聘名额,不予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和试用期满考核制度,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聘用;考核不合格,不予聘用。聘用期间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所有单位招聘人员一经聘用,需签定不得低于5年服务期的聘用合同(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允许调出本市,也不允许报考本市外招聘考试。已被聘用的人员若不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要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不得简化或合并有关程序。工作中要严肃工作纪律,主动接受监督,严禁有关单位和公开招聘的组织者以任何形式谋私利,搞不正之风。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部令第35号)执行,一经查实,对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予以严肃处理。

二)招聘工作应当执行回避制度,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从事招聘的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实行回避。

三)应考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如实提交有关证件和材料,对弄虚作假、违规作弊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部令第35号)予以严肃处理。

四)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六、其它事项

1.本次招考的各类公开信息均在永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如从其他渠道获取错误信息或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招考信息的,后果请考生自负。

2.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培训辅导班。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无关。敬请广大考生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考生对所报岗位条件不清楚的,可向教育主管部门进行咨询。

本《实施方案》由市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公开招聘领导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359-8028963(市教育局)

监督电话:0359-8023226(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0359-6337005(市纪委监委第五派驻纪检监察组)

附件:永济市2023年度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一览表.xls

永济市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领导组

2023年6月21日

原标题:永济市2023年度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一)

文章来源:http://www.yongji.gov.cn/doc/2023/06/21/352187.shtml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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