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4-04-10
为2024年我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依法有序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教师函〔2020〕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继续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厅函〔2022〕36号)等有关规定,按照省教育厅、市教体局工作安排,结合本县实际,现将我县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效期内当地居住证)在我县的中国公民。二)驻光山县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三)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内地(大陆)居住所在地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内地(大陆)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在考试所在地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二、认定权限
光山县教育体育局认定权限为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咨询电话:0376-8590155、0376-8891755。光山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guangshan.gov.cn/)为本次教师资格认定信息发布渠道。
温馨提示: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认定机构请选择信阳市教育体育局。
三、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二)学历条件: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具体如下:1.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规定有效期内。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部关于促进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延长2年有效期,具体可咨询中国教师资格网。网报时,考试类型请选择“国家统一考试”。
2.2015年(含)之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可按《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教人〔2015〕501号)规定执行,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对应的教师资格。网报时,考试类型请选择“非国家统一考试(含免考)”。
3.符合免试认定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需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网报时,考试类型请选择“免试认定改革人员”。
四)普通话条件: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五)体检条件:符合《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可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http://jyt.henan.gov.cn/jszg/查询)。依据《教师资格条例》规定,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丧失教师资格,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四、认定流程和时间
根据工作安排,我县上半年认定工作流程为“网上报名——体检——审核——认定结论——发放证书”,具体如下:
一)网上报名全县上半年认定工作分两批次进行,第一批次面向已经取得毕业证书且符合认定条件的非应届毕业生(已经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社会人员、在读研究生和申请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的专升本在校学生以及“非国家统一考试(含免考)”类申请人);第二批次面向符合认定条件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和未参加第一批次认定的非应届毕业生。
第一批次:4月1日8:00--4月12日17:00;
第二批次:6月17日8:00--6月28日17:00。
特别提示: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参加第二批次的认定报名和体检,在获得毕业证书后再网报,以便顺利通过审核。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在报名期限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报名。申请人在网站首页点击“网上办事”,然后点击“教师资格认定—在线办理”后按照系统提示进行身份注册,填报并提交申请信息,按照网站要求上传本人证件照片。
1.“请选择考试形式”。凭《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请人员请选择“国家统一考试”;持有《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请选择“免试认定改革人员”;2015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毕业生请选择“非国家统一考试(含免考)”;
2.上传个人照片。照片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照片中显示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照片格式为jpg/jpeg,不大于190K。请申请人严格按照要求上传,如上传非证件照,审核不予通过。
3.“请选择是否在校生”。
1)研究生:申请免试认定的教育类研究生不得以本科学历报名,待取得研究生毕业证书后,“请选择是否在校生”选择“否”,填写研究生学历信息。其他类在读研究生,无论今年是否研究生毕业,统一选择“否”,上传已经取得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2)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专科应届毕业生:如果在取得毕业证书之前网上报名,选择“是(未取得毕业证书,在校最后一学期)”,选择“同步学籍”。待取得毕业证书后,点击“查询报名信息”,选择“修改”按钮,将“是(未取得毕业证书,在校最后一学期)”修改为“否”,并填写上传已经取得的毕业证书信息。也可以在取得毕业证书之后在“个人信息中心”“学历学籍信息”栏目下,补充完善学历信息。4.网上报名后,显示正确状态为“网报待确认”,此状态一直持续到审核阶段结束。
申请人在网上申报时,中国教师资格网对学历、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等验证通过的(显示为“已核验”),无需现场确认。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应携带材料原件,在规定时间前往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
二)体检1.体检时间
第一批次:4月1日--4月12日;
第二批次:6月17日--7月3日。
2.体检地点
光山县人民医院健康体检中心,地址:光山县医养结合中心(光山县工业大道1号,香湖康养小镇往南约200米),联系电话:0376-8879580。(周一至周日上午8:00-11:00;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正常体检)。
3.体检注意事项
体检人员需携带身份证原件、《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详见附件1、2,体检表上粘贴照片需与网上报名照片一致,使用正楷字体在体检表右上角备注本人身份证号和报名序号,报名序号由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后生成)在指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医院参加体检,不得自行前往门诊、急诊或者其他医院进行检查。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参加教师资格认定。体检人员请提前了解体检注意事项。如果体检不合格,按医嘱复查,复查仅一次机会。复查必须是初检的体检医院,申请人不得自行更换体检医院。体检结果为不合格的,申请人不得再次更换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相关情况由体检医院负责解释。
注意事项:体检结论由光山县人民医院健康体检中心统一报送至光山县教育体育局教师教育股,无需申请人再去医院领取。
三)审核审核分为网上审核和现场审核两个阶段。网上审核通过的(状态显示为“待认定审批”)无需再参加现场审核。
仅有以下四种人员类型需参加现场确认:
1.2015年(含)之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报名时选择“非统考”);
2.“申请地类型”选择“居住地”的申请人;
3.在服役所在地申请的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4.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高等教育学历、普通话水平未核验通过的申请人。
其他申请人无需到现场提交材料,网上报名后,会显示报名状态为“网报待确认”,此状态一直持续到现场审核结束,请耐心等待工作人员审核。如状态显示为“待认定审批”则不需要再联系认定机构。请申请人体检后密切关注中国教师资格网个人留言栏信息。
第一批次现场审核时间:4月17日--4月19日
第二批次现场审核时间:7月3日--7月5日
办理条件及流程:申请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者网上报名后需现场审核的,申请人应携带材料原件到光山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综合受理窗口(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确认并提交材料。
四)认定结论本认定机构在受理申请期限(即现场审核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申请人可以在现场确认结束一周后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查看本次认定结论,显示“待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