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防疫相关要求
此次笔试时间将于2022年7月6日举行,为了帮助考生安全顺利应考,我们诚挚地提醒广大考生注意以下疫情防控政策,并在参加考试时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纸质阴性证明和如实填写的纸质《考生个人健康情况承诺书》(附件3)。
(一)流行病学史筛查
1、在考试前14天内有境内中高风险地区、港澳台地区、国外旅居史,新冠病毒感染者(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次密接触者以及与新冠感染者有轨迹交集或时空伴随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2、在考试前14天内接触过境内中高风险地区、港澳台地区、国外旅居史人员,未排除感染风险者不得参加考试。
3、尚在居家隔离或居家健康监测期内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二)健康监测
1、所有入新考生须提前三天在“放新办”报备,持“两码一证”(健康码、行程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新后扫场所码并亮码。
2、7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封控区旅居史的入新考生,实施入新14天集中隔离。第1、2、3、4、5、7、10、14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解除隔离时“双采双检”,均为阴性者方可参加考试。
3、有管控区旅居史的入新考生、有本土病例报告但暂未划定中高风险地区(或封控区)的县(市、区)旅居史的入新考生,实施入新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其间每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均为阴性者方可参加考试。
4、其他区域入新考生,请及时关注当地的疫情防控最新政策。
5、由于考生个人原因,未主动报告目前状态、信息造假、不配合完成健康监测、未按时返回考试所在地,导致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其他特殊情形人员由专业医务人员评估判断是否可参加考试。
(三)其他相关问题
1、考生及考务人员在无禁忌的情况下按“应接尽接”原则,完成新冠疫苗接种。
2、建议考生在考试前不参加大型聚会,非必要不外出、做好个人防护。
3、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或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原因无法参加考试,按主动放弃考试资格处理。
4、考生要认真阅读防疫要求并承担相关责任。凡刻意瞒报、谎报重点风险地区旅居史或与病例接触史,以逃避防疫管控措施的人员,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
5、根据疫情形势发展和新乡市疫情防控要求,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适时调整变化。具体要求以红旗区人民政府网通知为准。
五、纪律与监督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由红旗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二)红旗区人民政府网站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考试招聘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该网站进行发布。报考人员未按照招聘公告、其他与招聘过程有关的公告、通知要求执行的,一律视为自动放弃。三)受聘在职人员须按社会保险有关规定自行完善足额缴纳养老保险,开具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在红旗区参保之前产生的相关问题由个人承担。四)受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限和要求办理相关人事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五)本次招聘不组织、不委托举办任何与考试有关的培训和辅导,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印制任何与考试有关的辅导资料。六)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务必经常登录红旗区人民政府网站,查看招考信息,因个人原因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因个人原因联系不上者视为自动放弃。被聘用人员要服从组织分配,对不服从分配者,取消聘用资格。七)本公告由红旗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