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3-08-11
根据浚教体[2023]2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一年级新生报名登记工作通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出生的本学区户籍儿童。符合我校招生范围和条件,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以前出生,以户口本或出生证明登记的日期为准)的适龄儿童。(不招收不足6周岁的儿童)
二、招生区域
东后街以南(含东后街以北东街村民),黄河路—丰仓街—大伾山以西(含寺下头村村民),伾浮路以北,南大街以东(含南大街路西南街村民、路西南关村民和南街新村村民)。
三、报名办法
1.现场报名
8月14日—8月15日(上午:8:00-11:30,下午:3:00-6:00)家长持报名所需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带领孩子到学校进行报名。
2.材料审核
学校初审,浚县教体局联合公安部门和房管部门通过网络对学校资格审核通过的学生进行复审。
四、报名要求
报名时必须由适龄儿童的父母(或监护人)携带孩子来我校参加现场资格确认。确认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适龄儿童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并与房产所有人一致)复印:户口首页、户主页、父母或监护人页、孩子页。
2.有效房产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需附正规买房发票和房产契税票等,无房产证明的需提供不少于三个月的水费、电费、天然气费等入住相关凭证。证件全部复印)。
3.监护人身份证(身份证需要复印正反面)。
4.儿童预防接种证(全部复印)。
5.以上材料请装入一个档案袋内,封面写上学生姓名和家长联系方式。
五、招生说明
1、学校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集体报名。
2、我校一年级新生招生过程中不收取任何费用。
3、房屋未交工或没有实际入住的不能作为新生就近入学的依据。
六、温馨提示
请家长配合做到以下几点:
1、一名适龄儿童仅限一名家长陪同入校。
2、家长自觉做到不扎堆、不聚集、不喧哗、不抽烟,教育孩子爱护校园内外设施,保持校园整洁。
3、尽量步行到校,如骑行,请将自行车、电动车有序停放在学校周边画停车线的地方。
浚县实验小学
2023年8月10日
来源:浚县实验小学
浚县长丰小学2023年一年级招生简章
根据鹤教体[2023]2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符合我校招生范围和条件,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以前出生,以户口本或出生证明登记的日期为准)的适龄儿童。(不招收不足6周岁的儿童及已建学籍学生。)
二、招生区域
民生路以西、金城路(三环)以北、永济大道(六环)以南(不包括甘草庄和北陈庄)、卫河--长丰大道--长江路--北关街与金城路交叉口以东。
三、报名条件
1.人户一致的(房屋未交工的不能作为有效居住证明的认定条件)(1)适龄儿童户籍随监护人(父母),监护人为户主,房产为监护人所有且与户籍地址一致的。(2)适龄儿童户籍随监护人和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籍,户主为祖父或外祖父,房产为监护人所有且与户籍地址一致的。(3)适龄儿童户籍随监护人和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籍,且一直未发生迁移或整体迁入时间超过三年的(截止到2023年6月30日),户主、房产为祖父或外祖父的。
2.人户不一致的。适龄儿童具有我县户籍,父母(监护人)有有效房产证明,并在此实际居住的。(房屋未交工的不能作为有效居住证明的认定条件)
3.在城区长期居住、工作的外县(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需提供户口本、父母身份证、居住证、工商营业执照或正规劳动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或房屋所有产权证。
四、报名方法:
我校招生报名采用“现场确认+审核”的方法。
(一)现场资格确认:
1.时间安排:8月14日—8月15日,上午8:00-11:30,下午3:00-6:00。请家长按照学校安排的现场确认时间点,带领孩子到学校进行现场资格确认(一名学生只准一名家长陪同)。
2.现场确认要求:家长需将报名的原件和复印件装入档案袋,并在档案袋上写清孩子姓名和不少于两个家长的联系方式。确认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适龄儿童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并与房产所有人一致)。复印:户口首页、户主页、父母或监护人页、孩子页。
(2)有效房产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正规备案购房合同需同时提供河南省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和房产契税票、维修基金票等证明原件,小区居住户需提供不少于三个月与房产信息一致的水费、电费、天然气费等入住相关原始凭证。证件全部复印)。
(3)监护人身份证(身份证需要复印正反面)。
(4)儿童预防接种证(下载“小豆苗”自行打印)(全部复印)。
(二)审核。审核时与公安部门、房产管理部门进行数据对接,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推动公平招生、阳光招生。信息采集一定要真实,所登记的信息将作为入学资格认定的重要依据,对于伪造公章及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发现,取消入学资格,性质严重的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五、现场确认位置及时间安排:
六、招生说明
1.我校一年级新生招生过程中不收取任何费用。
2.根据上级要求,我校不招住午托部学生,家长必须签订“不入午托承诺书”,违背承诺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3.凡去年已录入一年级学籍的儿童,学校不予录取。(系统无法重新录入学籍)
4.房屋未交工或没有实际入住的不能作为新生就近入学的依据。
七、温馨提醒
1.为了校门口交通安全,一名学生仅限一名家长陪同。
2.请广大家长严格按照学校安排的时间节点到校进行现场确认。
八、学校举报电话:
6873688
6873689
浚县长丰小学
2023年8月10日
来源:浚县长丰小学
浚县云溪小学2023年一年级招生简章
根据《浚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浚教体〔2023〕2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报名采用“现场报名、资格确认”方式进行,现将具体招生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原则
严格执行“划片、免试、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
二、招生范围
卫河以西,浚州大道以南,淇河路以东(不含长村村民和王桥村村民),云溪路以北。
三、招生对象
符合我校招生范围,2017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
第一类:“人户一致”。即房产、户籍、住址一致,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监护人)同一户籍,户籍地址与房产证明地址一致。适龄儿童少年随父母(监护人)和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籍、且户籍地址与有效房产证明地址一致(房屋未交工的不能作为有效居住证明的认定条件)。
“人户一致”有以下几种情况:
①适龄儿童少年户籍随监护人(一般指父亲或者母亲),监护人为户主,房产为监护人所有且与户籍地址一致。
②适龄儿童少年户籍随监护人和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籍,户主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为监护人所有且与户籍地址一致。
③适龄儿童少年随监护人和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籍,且一直未发生迁移或者整体迁入时间超过三年(截止到2023年6月30日),户主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所有。
第二类:“人户不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具有我县户籍且父母(监护人)具有有效房产证明(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并在此实际居住)的,或适龄儿童少年随监护人和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籍,且一直未发生迁移或者整体迁入时间超过三年(截止到2023年6月30日),户主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所有,但不符合上述“人户一致”要求的(生源超标由县教体局根据学校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四、招生办法
现场报名及资格确认时间:
8月13日—8月15日
一名家长带学生持报名所需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浚县云溪小学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确认。报名时需提供: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户口首页、户主页、父母或监护人页、孩子页);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有效房产证明(不动产证或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河南省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正规备案购房合同需同时提供河南省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完税证明和维修基金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3.在此实际居住,提供4、5、6三个月水电、燃气费正规发票;
4.监护人身份证(身份证需要复印正反面);
5.儿童预防接种证(全部复印)。
报名时请带着笔,填写《承诺书》(保证材料真实及不住午托部),如果弄虚作假后果自负。家长需要自备两个档案袋,一个装原件,另一个装证件复印件(A4纸复印),档案袋右上角注明学生姓名及联系电话。
五、录取
1.审核:8月20日前。学校组织人员对现场报名和资格确认的学生进行审核。审核时与公安部门、房产管理部门数据对接,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推动公平招生、阳光招生。
2.录取报到: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后,录取结果在学校公众号查询。8月22日学生家长到学校领取《入学通知书》。学生持《入学通知书》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报到入学。未按规定时间报到入学,将视为放弃到我校就学的资格。
六、注意事项
1.报名错峰安排:
8月13日上午:桂芳园桃花园香樟园御景苑
8月13日下午:银杏园丁香园紫竹园黎城江南
8月14日上午:香江新城永定春天阳光佳苑
8月14日下午:尚城公馆中正溪园运河院子
8月15日上午:云溪路以北桥西村民云溪豪庭长安家园
8月15日下午:其他小区
工作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3:00—6:00。
2.在城区长期居住、工作的外县(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时需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户口本(学生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同户籍)、居住证、工商营业执照或正规劳动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或房屋所有产权证,由县教体局根据学校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3.义务教育阶段不允许留级,凡已注册学籍的学生,不允许再报一年级新生,弄虚作假者后果自负。
来源:浚县云溪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