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山一家幼儿园受到质疑,该县教育局回应,“无明文规定禁止”
“领着国家补贴,主要业务却是小学午托”,近日有网友对灵山县五星幼儿园上述做法提出质疑。该县教育局回应称,此类民办幼儿园开设午托班是否合法,并无明文规定。
临近开学,网友“好好活着好好”发帖说,灵山县五星幼儿园领着国家补贴,主要业务却是开办小学午托,不知是否符合规定。
9月4日,记者来到五星幼儿园,园长梁红兰说,她从事学前教育已超过10年,2008年获得《办学许可证》。2014年上学期,这家民办幼儿园有幼儿248人。
梁红兰说,两年前,幼儿园出于盘活资源的考虑,开设了午托部。午托部有专人管理,有独立食堂和休息区。至于网友所说的补贴,这是教育部门发放的用于支持发展学前教育的民办幼儿园发展奖补资金,有一整套严格审核程序,她不可能充数冒领补贴。
灵山县教育局则回应,五星幼儿园的专项学前教育奖补资金,是根据在园幼儿人数及办园等级的审定发放,午托学生不在奖补资金范围。经核查,该园对专项奖补资金的使用符合专款专用的规定。
灵山教育局相关人士表示,相关政策法规并没有规定说,领了补贴,就不能开展其他业务。
梁红兰承认,对比幼儿园教育,午托的收益会更好。以五星幼儿园午托部为例,收费是每月每人220元,对照服务是提供休息场地、午餐及上学前点心。“还包括对孩子的教育,但和幼儿园全天候看管比起来,确实轻松些”。
有午托教育从业者表示,除收益高,县城午托的需求也很大。目前县城共开设有午托30余家,分布在县城4所小学周边,规模从几十人到两百人不等。这些孩子大部分为留守儿童,也有一部分来自经商家庭,父母无法准时接送。
“以灵山第二小学为例,学生有2000余人,报名午托班的有四五百人,还有一些家长报不到名。”上述人士称,县城有两所小学开设午托班,但只收纳小学一至三年级的孩子,家长只能求助幼儿园及家庭式午托。(南国早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