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中心校要成立招生工作小组,校长是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提前摸清招生范围内学生底数,根据生源情况,结合学校实际,科学谋划制定招生工作方案。各乡镇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方案于7月5日前报送县教育局基础教育一股批准并向社会公布,9月10日前报送年度招生工作总结。学校应于7月1日前完成全国中小学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有关毕业流程操作工作;7月底前完成招生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小学一年级新生的电子学籍注册和初中新生的电子学籍接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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