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自然资规预〔2019〕1号
关于沛县五段镇中心小学扩建工程
项目用地预审的意见
沛县五段镇中心小学:
你单位《关于沛县五段镇中心小学扩建工程项目用地预审申请报告》和相关材料收悉。根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和《江苏省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经审查,现出具如下预审意见:
一、该项目拟选址位于五段镇纬二路南侧、三七路东侧、文正街北侧,土地利用现状为建设用地,项目拟选址符合沛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二、该项目已取得沛县经济发展局关于该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沛经审发[2019]4号),以及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320322201900002号)。
三、该项目总投资1571万元,申请用地规模0.7409公顷,依据《江苏省建设用地指标》与沛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面积核准为0.7325公顷。望你单位在建设过程中本着集约用地的原则合理利用土地,从严控制建设用地规模。
四、经综合审查,本项目原则上通过用地预审,望建设单位按照预审文件要求认真落实,如有《江苏省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实施办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之情形,该预审文件自动失效;如需对土地用途、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建设项目选址等进行重大调整的,应当重新预审。本预审意见有效期为三年,自批准之日起计算。
本预审意见不作为取得项目用地的批准文件,请按程序和规定,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沛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