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3-07-13
,为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权利,结合伊州区学校布局调整、生源变化、小区交付使用、街道门牌号变更等情况,在原有学区划分方案的基础上,特制定伊州区2023年城区学校学区划分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围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目标,坚持“免试、就近、划片”入学的基本原则,统筹兼顾,合理划片,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的合法权益,巩固提高义务教育普及水平。
二、基本原则
1.统筹谋划,合理划片原则。
2.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原则。
3.规范有序,班额均衡原则。
4.单校划片和多校划片相结合原则。
三、学区范围
(一)小学
保持整体基本稳定,对供需矛盾突出的片区,推进多校划片。
1.新建学校的服务范围
(1)哈密市第五小学东校区:实行单校划片与多校划片相结合。
单校服务范围:五江豪苑小区
多校服务范围:御景康城小区、翰林世家小区为哈密市第五小学东校区与哈密市第十二小学的共同服务范围;天鹅湖畔为哈密市第五小学东校区与哈密市第四小学的共同服务范围。
招生方式:单校服务范围由哈密市第五小学东校区根据招生原则进行招生。多校服务范围由哈密市第五小学东校区分别与哈密市第十二小学、哈密市第四小学根据招生原则共同招生。
(2)哈密市第十七中学(西区中学):实行单校划片与多校划片相结合。
单校服务范围:大致为丝绸大道以东、翰林路以北、蒲类路以南、伊州大道(新民六路)两侧的区域。
多校服务范围:泰和路南侧片区为哈密市第十七中学与哈密市第九中学的共同服务范围。
招生方式:单校服务范围由哈密市第十七中学(西区中学)根据招生原则进行招生。多校服务范围由哈密市第十七中学(西区中学)与哈密市第九中学根据招生原则共同招生。
2.拟调整的学校服务范围
(1)哈密市第二小学:实行多校划片。
多校服务范围:原哈密市第二小学服务范围调整为哈密市第二小学和哈密市第四小学的共同服务范围。
招生方式:由两校根据招生原则共同招生。
(2)哈密市第四小学:实行单校划片和多校划片相结合。
单校服务范围:原哈密市第四小学服务范围。
多校服务范围:原哈密市第二小学服务范围为哈密市第四小学与哈密市第二小学的共同服务范围;天鹅湖畔小区为哈密市第四小学与哈密市第五小学东校区的共同服务范围。
招生方式:单校划范围由哈密市第四小学根据招生原则招生。多校服务范围由哈密市第四小学分别与哈密市第二小学、哈密市第五小学东校区根据招生原则共同招生。
(3)哈密市第十六中学:实行单校划片和多校划片相结合。
单校服务范围:原哈密市第十六中学服务范围(调整至哈密市第十七中学的范围除外)。
多校服务范围:惠康路两侧。为哈密市第十六中学与哈密市第十一中学共同服务范围。
招生方式:单校服务范围由哈密市第十六中学根据招生原则招生。多校服务范围由哈密市第十六中学和哈密市第十一中学根据招生原则共同招生。
(4)哈密市第十二小学:实行单校划片和多校划片相结合。
单校服务范围:原有学区新增融城·建兴嘉园小区(十三师法院旁)。
多校服务范围:御景康城小区、翰林世家小区为哈密市第十二小学与哈密市第五小学东校区的共同服务范围。
招生方式:单校服务范围由哈密市第十二小学根据招生原则招生,多校服务范围由哈密市第十二小学和哈密市五小学东校区根据招生原则共同招生。
3.城区其他学校起始年级的招生服务范围暂不调整,延用上年度服务范围。
(二)中学
1.继续实行对口直升,不做调整。
2.哈密市第十七中学(西区中学)七年级原则上招收本校服务范围内的小学应届毕业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外地户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转入学生。
四、学区划分有关说明
1.学区内的房屋是指《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上注明用途为“住宅”性质的房屋,商业、写字间、综合、工业等其它用途的建筑均不可作为学区内房屋。
2.在当年6月30日之前交工入住的新建小区可视为“实际居住地”,作为报名依据,暂不划定学区,综合周边学校生源状况、就近入学等因素统筹安排。城镇小区配套建设的学校,应与小区建设同步规划、同步施工、同步使用,在学校建成前不划定学区,小区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
3.学区局部调整后,按以往学区已入学就读的非起始年级学生,原则上不得转学。转学学生由教育局根据其实际居住地周边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4.本方案仅供2023年秋季起始年级招生参考使用。因学校布局或新建学校等因素对学区进行的微调,以招生当年公布的学区服务范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