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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区为民小学

2023/8/18 18:47:36 点击:

深圳市宝安区为民小学于2002年12月正式开办,是一所规范、优质的民办小学。学校秉承“崇真尚本,追求进步”的办学理念,坚持依法办学,依法治校,反复钻研高效、优质的教育教学方法,始终追求为孩子幸福人生奠基的教育理想,全力打造平安校园、阳光校园、文明校园、和谐校园。学校没有校车、没有食堂,但学位难求,彰显出良好的社会效益,是宝安区“教师、家长培训双优学校”、德育绩效示范学校、首批“推进卓越绩效模式示范学校先进单位”、“平安校园创建先进单位”、“德育家庭教育年先进单位”,两次荣获“宝安区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在公民办结对帮扶工作中连续十年被评为“优秀结对学校”,连续五年荣获“民办学校综合管理质量奖”,连续十年被评为“家庭教育宣传周先进单位”,在宝安区“民办教育质量奖”评比中,连续两届摘得桂冠;是深圳市一级学校、深圳市绿色学校、深圳市办学效益优秀学校、深圳市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在深圳市民办学校规范优质专项奖评比中,荣获小学组第一名。广东电视台慕名前来对学校深入采访,制作的一个专题节目,指出:“为民现象”是宝安民办教育的缩影。透过为民小学,看到了整个宝安民办教育的健康、快速、可持续发展的喜人态势。

学校在课程开设上严守课程计划,开齐开足课程,严格执行国家、省、市课程和课时安排,组织实施学校课程,落实课程标准,不超纲、不遗漏,按课程标准对应落实教学内容,组织教师认真编制学期教学计划和相关章节教学要求。学校全面打造“四生”理念下的和悦课堂,即生本、生活、生长、生态。关注课堂教学,把备课、上课、听课、评课作为课堂改革的立足点,立足“有效”,让每一节课“效”起来。同时学校还在不断完善校本课程体系,集中学校的人力、财力、智力,在国家课程、地方课程政策及其文本的统领下积极尝试开发出适合本校学生发展特点的校本课程,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和真正的发展需求,积极建构体现学校办学理念和特色的课程体系。

学校高度重视科研工作,树立“问题即课题,教研即科研”的意识。建立了“学校—教科室—教研组—备课组”四级科研管理网络,以校长为组长的科研领导小组,负责定向;教科室实施指导,负责定标;教研组、备课组具体落实,负责定位,层层负责,责任到人。实施“三专”自我提升模式:专业阅读,专业写作,专业发展共同体;实施“三格”层次培养,推进教师专业成长,目前我校有57名区骨干教师,在各级各类学术期刊、宝安教育科研等上发表论文50多篇,论文评比获奖120多项。近年来,参与省级子课题一个、9个区级课题结题,其中音乐课题《小学音乐课堂中提问的研究》被评为区“六好课题”,校级课题6个,形成“教研大众化、管理网络化、队伍层次化、活动日常化、措施制度化”教科研特色。

董事长赵伟明先生的办学义举曾被36家媒体争相报道;是“感动深圳”十大教育人物、“感动宝安”优秀人物、宝安区“道德模范”;曾荣获宝安区教育工作突出贡献奖。董事长家庭被评为“感动深圳”十大“最具爱心家庭”;执行董事长赵仲平先生是广东省优秀青年、宝安区青年企业家协会石岩分会会长,宝安区民办教育协会常务理事。中央电视台综合频道三次驻扎我校,对我校进行了全方位的连续报道,评价我校“堪称低收费民办教育中的一颗让冉冉升起的新星”。

我校鼎力革新,致广大而尽精微。学校实施扁平式管理,坚持“迈实步、不停步、学校年年有进步”的发展策略,将为民教育进行到底。我们的愿景是:让每一个在这里工作过的老师怀念我们的校园;让每一个有教育理想的优秀教师都愿意来到我们的校园;让每一个渴望知识的学子都向往我们的校园;让每一个曾经在这里读书的学生都感恩着、眷念着我们的校园。

宋瀚校长自2008年来为民到现在,从普通老师成长为校长,多次被评为街道、区级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师德标兵。

2020年8月被评为宝安区教育系统首批骨干教师

2020年参加宝安区中小学党组织书记校长思政“第一课”课例评选中荣获区二等奖。

2020年的论文《浅谈小学数学教学中的自主学习策略》在《试题与研究》的杂志上刊登。

2017-2018学年度被评为宝安区教育工作先进者

2018年12在2018年度志愿服务活动中,发挥骨干引领作用,被评为石岩街道“优秀义工骨干”。

2018年2月在宝安区中小学.幼儿园“家校合育”优秀方案征集评选中,荣获优秀方案二等奖。

2017年6月参加2017年第六学区首届班主任工作创新成果作品评选,荣获街道三等奖。

2017年3月和12月在志愿服务活动中,表现优秀,被评为石岩街道“优秀义工”。

2017年12月在宝安区教育系统禁毒宣传教育工作中,表现突出,被评为先进个人。

2016-2017学年度,被评为石岩街道优秀教师。

2015年9月被评为宝安区师德标兵。

2013-2014学年度被评为宝安区先进教育工作都。

2012—2013学年度被评为宝安区先进教育工作者

2012—2013学年度被评为石岩街道优秀教师

2011—2013年度被评为宝安区家庭教育先进工作者

2014年辅导学生参加“我心目中的宝安”学生摄影比赛中,获得辅导教师三等奖

2010—2011学年度被评为宝安区优秀教师

2011年在深圳第八届童话节童“画”世界少儿书画大赛中荣获优秀辅导老师一等奖。

2008—2009学年度被评为石岩街道优秀教师

2006—2010年度被评为宝安区“民族精神代代传”系列教育活动先进个人

2006—2010年度被评为宝安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个人

2008—2010年度被评为家庭教育先进工作者

2009年十二月参加石岩街道“羊台之光”文化节主题征文竞赛中荣获三等奖。

地铁:6号线上屋站C出口

收费情况

01书杂费02学杂费03住宿费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纳入学杂费中收取

●收费依据:根据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深发改【2019】640号)、深圳市宝安区发展和改革局(宝发改【2018】261号)收费批复文件要求,学生的书杂费已纳入学杂费中收取。

●项目名称:学杂费

●收费标准:一至三年级:5200元/生/学期,四至六年级:4000元/生/学期

●收费依据:《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深圳市安区料坑学校等53所民办学校收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发改【2019】640号),按照“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实施”,《深圳市宝安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为民小学收费标准的通知》(宝发改【2018】261号)收费批复文件要求进行收费,四至六年级:4000元/生/学期。

●项目名称:住宿费

●收费标准:本校不提供住宿

●收费依据:目前,我校按就近入学原则,无住宿生。

资助奖励(国家)

1.资助申请条件:

(1)孤儿,或者低保(含深圳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或者持《特困职工证》家庭学生,或者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或特困供养学生(含困境儿童),或者残疾学生,或者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军警等优抚对象,或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致贫家庭,或学校学生资助领导小组认定事实上家庭特别困难学生等;

(2)深圳市低收入(含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或者深圳市残疾学生,或者深圳市孤儿,或者深圳市烈士子女;

(3)具深圳市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2.资助申请流程:提前告知、个人申请、学校认定、结果公示、建档备案等环节。

3.资助申请材料:

(1)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

(2)户口簿(复印户口簿家长页、学生名字页)

(3)监护人(家长)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

(4)对照具体申请项目以及实际情况,交其中一种。

①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含临时救济证、低保边缘证等)或加盖发放机关印章的上述复印件(原件);

②学生本人的残疾证;③原建档立卡记录簿或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④特困供养的材料

⑤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等优抚对象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

⑥特困职工证;

⑦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诊断相关材料;

⑧困境儿童相关材料;

⑨其他类别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材料。

4.资助联系方式:0755-27645426

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学生资助申请指南(含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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