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1-08-18
1.实验小学城中校区:迎宾路片区:东起屈原路西街(含薄利电器),西至球场路东街,北起荆中路南街,南抵古城墙;荆北路片区:东起屈原路西街,西至拥军巷东街(延伸至北城墙),南起荆中路北街,北抵古城墙;荆东路片区:西起屈原路东街,东至市粮食局、市物质局延伸线至北城墙,南起张居正街北街,北抵古城墙。实验小学城东校区:草市社区、东升社区、马河社区、高路村、黄山村、彭湖村、岳山村五组、海湖村、郢北村、郢南村。
2.荆州小学城中校区:荆中路南片区:东起球场路西街,西至便河路东街,北起荆中路南街,南抵古城墙;荆中路北片区:东起拥军巷西街延伸至北城墙,西至育才巷东街、江陵中学、区教育局延伸至北城墙,南起荆中路北街,北抵古城墙。荆州小学城南校区:白龙社区、荆西社区。
3.实验中学小学部:荆中路北片区:东起育才巷西街,经江陵中学、区教育局延伸至北城墙(不含江陵中学、区教育局),西至西城墙,南起荆中路北街,北抵古城墙;荆中路南片区:东起便河路西街,西至西城墙,北起荆中路南街,南抵古城墙;城外片区:新南门外郢都路往北至超强超市临街门牌住户。
4.东门小学:荆南路片区:西起屈原路东街延伸至南城墙,东至东门城墙,北起张居正街南街,南抵古城墙;荆东路片区:西起市粮食局、市物质局延伸至北城墙,东至东门城墙,南起张居正街北街,北抵古城墙。城外片区:东起东环路西街,西至护城河,北起荆南路九龙桥,南至武德路。
5.四机中学小学部:四机社区。
6.西门小学:西门社区、九阳社区。
7.太晖小学:人民北路以西住户,太晖村、三红村、新生村、荆安村一组、得胜街门牌住户。
8.南门小学:新民社区、学堂洲社区、梅村社区。
9.御河小学:御河社区。
10.新风小学:新风社区。
11.楚都中学小学部:人民北路以东住户,荆北村、郢城村、郢南村、五台村、荆安村(不含一组)、岳山村(不含五组)、茶庵寺社区。
【城区初中】
1.东方红中学:屈原路东片区:西起屈原路东街,东至东城墙,北起北城墙,南抵南城墙;荆中路北片区:西起拥军巷东街,东至屈原路西街,南起荆中路北街,北至荆北路南街;荆中路南片区:东起屈原路西街,西至托塔坊路东街,北起荆中路南街,南至南城墙。城外片区:新民社区,梅村七、八、九组居民,安心桥社区(东起东环路西街,西至护城河,北起荆南路九龙桥,南至武德路),小北门外化工队片区。
2.实验中学:荆北路片区:东起屈原路西街,西至人民路东街,南起荆北路北街,北抵城墙;荆中路北片区:东起拥军巷西街,西至人民路东街,南起荆中路北街,北至荆北路南街;人民路西片区:东起人民路、托塔坊路西街至古城墙,西至西门城墙,南起南城墙,北抵北城墙;城外片区:新南门外郢都路往南至市场路超强量贩广场临街门牌住户,西门外繁荣南北街及大北门外得胜南街临街门牌住户。
3.四机中学:四机社区,荆西社区,荆秘路南北街(不含繁荣街南北门牌号码),长江大学西校区。
4.草市中学:原草市中学小学部毕业生(草市社区、东升社区、马河社区、高路村、黄山村、彭湖村、岳山村五组、海湖村、郢北村、郢南村)。
5.荆南中学:学堂洲社区、梅村社区(不含七、八、九组),御河社区、新风社区、白龙社区。
6.楚都中学初中部:河套社区、茶庵寺社区、太晖村、新生村、荆安村、荆北村、岳山村(不含五组)、郢北村、五台村、三红村、新桥村、花园村、纪南村、拍马村、红光村、高台村、松柏村、荆州大道东西住户。
【农村初中】
1.雨台中学:枣林小学、官坪小学、九店小学、董场小学。
2.马山中学:马山小学、裁缝小学。
3.川店中学:川店小学、藤店小学。
4.八岭山中学:八岭山小学、新场小学、王场小学。
5.李埠中学:李埠小学、万城小学。
6.益华中学:弥市小学、里甲口小学。
7.天保中学:天筑小学、太平口小学、邱市小学。
8.太湖港中学:太湖港小学、西门学校、梅槐小学。
9.菱角湖中学:菱角湖中学小学部毕业生。
【农村小学】
农村小学招生服务辖区,以各学区据村组出生人口数相对就近划定为准。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原则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秋季招生工作应坚持“免试就近入学、相对就近划片、重点人群照顾”的原则。
一)免试就近入学原则认真落实《义务教育法》规定,组织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保障其平等接受教育权利,维护教育公平。
二)相对就近划片原则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在市教育体育局领导下,由区教育局统一管理,学区和学校具体组织实施。全区各中小学校的招生服务辖区见附件一。
三)重点人群照顾原则服务“壮腰工程”和市区中心工作,对荆州市荣誉市民、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投资商、现役军人及军烈属、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等特殊群体人员子女入学予以适当照顾。
招生办法
新生资格认定,坚持“尊重事实、合理合情、阳光操作”的原则,尽可能满足学生入学要求。小学招生对象为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各类适龄儿童,初中招生对象为2017年小学应届毕业生。
一)学区范围内新生入学第一类:父母或学生本人房产、学生户籍均在学区内。
第二类:(外)祖父母房产、户籍均在学区内,学生户籍在(外)祖父母户籍上,且学生父母无房产。
第三类:学区内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学生父母或学生本人,学生户籍不在学区内。
第四类:学生父母无房产但租住在学区内的房产房、廉租房等公房内,且学生及其父母的户籍在城区内。
第五类:房产手续已抵押银行的,银行出具有合法证明。
以上五类学生报名时须按类别提供以下就读证明材料:
一、二、三类要提供户口簿、房产证。非住宅房如商业用房、工业用房、办公用房、阁楼、地下室、车库等,均不能作为入学依据。房产证发证时间须在一年以上。第四类须提供:户口簿、租房合同(一年以上)、缴纳煤气水电网相关费用的原始凭证(2017年1-6月)。
第五类须提供:户口簿、银行出具的房产抵押证明、缴纳煤气水电网相关费用的原始凭证(2017年1-6月)。
二)特殊人群子女入学第一类:荆州市荣誉市民、市区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市区政府引进的投资商、现役军人及军烈属子女、见义勇为先进个人。以上学生须提供户口簿、房产证、相关证书、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公函(必备)等证明材料到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登记后,根据学位情况予以调剂安排。
第二类:残疾少年儿童。由家长持户口簿、残疾证(或医院证明)、体检证明等材料到区特殊教育学校报名。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可按学区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
第三类:进城务工随迁子女。由家长持户口簿、父母(一方或双方)一年以上的用工合同、工资明细、社会养老保险凭证等按相对就近原则到荆南中学、楚都中学、四机中学、草市中学、西门小学、太晖小学、南门小学、御河小学、新风小学、荆州小学城南校区、实验小学城东校区报名。若报名的学校学位已满,区教育局另行指定相对就近学校就读。
第四类:城区拆迁户子女。凭户口簿、拆迁证明材料可选择在原住所就近入学,也可在新住所(凭房产证明)就近入学。
时间安排
1.8月11日,召开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会议,下达招生计划,启动2017年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小学领取《初等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城区小学公布小学毕业生预录名单。
2.8月12—19日,城区学校公示招生计划、招生范围、程序时间、咨询电话;对辖区内适龄新生资格进行复查;上报《中心城区学校招生方案》。农村学校对辖区内适龄新生进行家访。
3.8月22日上午,组织全区初中集中对新生审录造册,发放《初级中等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下午,各小学将《初级中等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发放至本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手中。
4.8月25日,各学校上报新生名单。
5.8月28—29日,城区学校在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进行电脑平行分班,农村学校在学区进行电脑平行分班,分班结果学校公示。
6.8月30—31日,组织新生报名。
7.9月30日前完成小学新生学籍注册及学籍档案建立工作,10月31日前完成小升初学籍注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