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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人民政府2021年履行教育职责自查自评报告

2023/7/23 7:50:45 点击: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7〕49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对设区市级人民政府和省级有关部门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17〕112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我市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自查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咸阳市现有中小学幼儿园1798所,在校学生(幼儿)68.8万人,教职工6.33万人。其中普通高中43所,在校学生7.69万人;中职学校28所,在校学生2.54万人;初级中学225所,在校学生13.55万人;小学633所,在校学生30.89万人;幼儿园857所,在园幼儿13.96万人;特殊教育学校12所,在校学生0.2万人。

二、2021年履行教育职责情况

1、全面加强教育工作组织领导。成立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将教育改革发展工作纳入对县级党委政府年度综合考评和年终述职的重要内容。2021年,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等重点教育工作10次,市委、市政府负责同志专题调研指导教育工作20余次,有力推动各项重点工作落实。

2、扎实推进教育系统党建工作。坚持把党史学习教育作为重要内容,开展了百场红色经典剧目演党史、千名教育行政干部惠民办实事、万名教师线上线下讲党史的“百千万”等活动。在全市推广“一全六双”党建工作经验,强化“双培养”机制,逐级开展教育系统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推动党建工作质量提升。出台《关于选派民办学校党组织书记的实施意见》,向29所民办学校选派党组织书记23名,党建指导员459名,实现教育系统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加强作风建设,畅通举报渠道,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处置有偿代课、民办学校违规招生等问题线索64条,通报处理8起典型案件,维护良好教育生态。

3、全力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在全省率先探索实行了课后服务的资金收取、管理、使用办法,形成了以“五大模块+”为支撑的多元服务供给体系,推动主城区和县城学校课后服务全覆盖,2021年4月,全省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现场会在我市召开,我市手机管理工作在全省落实推进“五项管理”视频会上作了经验交流发言。深入开展体育、美育活动,积极筹备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圆满举办咸阳市第六届校园足球联赛。持续深化“四好”思政课创优行动和思政课教师“大练兵”主题活动,评选表彰省级教学标兵、骨干22名,市级90名。创建省级德育基地7所、心理健康示范校8所、劳动教育实践基地3处。

4、切实筑牢校园安全稳定防线。启动实施校园安全防范建设达标两年专项行动,市级列支“三防”建设经费1000万元,全市专职保安配备、一键报警与属地联网、“护学岗”设置实现3个100%,学校食堂实现“明厨亮灶”全覆盖,6个县区建成生命健康体验教室。先后召开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全体会议、校园安全工作会议、防溺水等专题会议,强化警示教育,筑牢全市教育系统安全防范的思想防线。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确保“两考”平安。严格落实“13530”安全教育模式,坚持校内抓“五类”学生心理健康和日常行为的排查教育,校外抓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全年创建省级平安校园12所、市级平安校园14所,市级防震减灾科普示范校6所。

5、持续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持续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印发《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任务清单》《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任务清单》《关于加强全市中小学劳动教育的实施意见》《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中小学教师校本研修工作的指导意见》等系列改革文件,有效发挥教育评价指挥棒作用。认真落实“双减”改革任务,建立市县两级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依法查处无证照培训机构,全面停止面向义务教育阶段的校外培训机构暑期学科类培训。召开全市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和“双减”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稳妥推进“公参民”学校治理,巩固校外培训机构治理阶段性成果。

6、加大投入保障教育优先发展。制定《咸阳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2020-2025年)》《咸阳市“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优化调整学校布局,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不断推动学校标准化建设。2021年全市共计投入各级各类资金8.68亿元,完成172所中小学校幼儿园基础设施建设任务,新建改扩建校舍25.81万平方米、体育运动场地7.89万平方米,新增学位10570个。新渭城中学2021年秋季已投入使用。市特殊教育中心、彩虹第三学校、彩虹高新学校等项目正在加快建设。

7、加快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实施学前教育建设项目,2021年完成投资1.8亿元,新建改扩建幼儿园35所,新增学位5640个。印发《咸阳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暂行办法》,目前全市认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360所,普惠园占比达到92.18%,公办园占比达到50.18%,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0.10%。全市214所市级以上示范园一对一结对帮扶农村园,建立了乡镇和村级幼儿园一体化管理机制,捆绑管理、共同发展。

8、着力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召开全市教育工作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动员大会,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签订创建工作目标责任书,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坚持问题导向,推动省上“两项创建”过程督导反馈问题立行立改,列支教育创建专项资金460万元,鼓励旬邑、长武、淳化三个创建县加快步伐。全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学校达标140所,达标率12.7%,超额完成省上年度任务。130所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学校全面完工,新增学位5140个。优化调整市级特殊教育指导中心人员,各县市区均建立资源中心和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全市共建成特殊教育资源教室36个。初中三年巩固率达到99.2%以上,全市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6.9%。

9、努力构建职教融合发展格局。以产教融合试点城市建设为契机,出台咸阳市《国家产教融合试点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提升职业教育质量的实施意见》,强化顶层设计,规划了具有咸阳特色的“1135”产教融合新格局,争取国家专项资金5000万元。以提质培优为抓手,进一步提升中职学校质量,建成特色中职学校1所、特色实训基地2个、特色专业6个,11所学校开展“1+x”证书试点。

10、切实加强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持续开展“学习党史正教风、践行守则优学风”活动,列支师资培训专项资金500万元,完成市级集中培训、乡村教师短缺学科骨干培训等各类培训共计2万人次,全面加强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制定我市中小学教师减负工作任务清单和重点任务台账,为教师心无旁骛、潜心教书育人营造良好环境。建立事业单位编制“周转池”机制,解决教师结构性缺编矛盾。加大紧缺型人才引进力度,2021年全市引进高层次人才30名,优选公费师范生48名,招聘特岗教师343名。

11、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印发《关于实现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落实“一册两表四书”“七长”责任制,实现控辍保学由动态清零转为常态清零。精准落实各学段学生资助政策,全年累计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184723人次,发放资助资金10087.38万元。其中:学前阶段36852人次,资助金额1369.85万元;义教阶段94146人次,资助金额3245.41万元;高中阶段48750人次,资助金额4505.52万元;中职阶段4975人次,资助金额966.6万元。

12、强力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步伐。启动实施《咸阳市智慧教育发展五年计划》,列支400万元支持智慧校园建设,创建市级智慧教育示范区2个,智慧校园示范校26所,培育校6所。免费共享10万节泰州市中小学优质微课程,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全市农村教学点数字教育资源实现全覆盖。

三、2022年教育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1、坚决守好教育系统意识形态主阵地。印发教育系统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教育系统党建、精神文明建设、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市、县、校三级层层签订责任书,牢牢把控意识形态领导权。把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和汉语言文字作为教育系统意识形态的重要内容,积极开展“民族团结教育”等主题活动,引导学生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持续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以市委办、市政府办文件印发《咸阳市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重点任务责任清单》,召开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全体会议,出台《咸阳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工作规则》《咸阳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咸阳市督学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形成了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协调联动的教育督导新格局。

3、多措并举巩固“双减”工作治理成效。及时调整“双减”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印发《咸阳市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任务清单》,健全完善“双减”工作机制,召开“双减”工作暑期推进会,加大执法巡查和明察暗访,确保责任上再压实、监管上再规范。畅通举报渠道,完善作业公示制度,严控作业总量。目前,全市741所义务教育学校全部制定了作业管理细则,建立校内公示制度;义务段学校全部开展课后服务工作,参与学生数40.29万人,占学生总数的94.52%,实现了义务教育学校全覆盖和有需求学生全覆盖。压减义务段学科类培训机构429家,压减率为92.86%,较2021年提高3.25个百分点。现存33家义务段学科类机构,营改非、资金监管、合同签订均达到了100%,有效减轻了学生课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

4、平稳有序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印发《咸阳市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任务清单》,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教育牵头、部门协作、以县为主”的工作机制,通过“民转公”、政府购买学位、注销停办、核减、停招、改扩建等“六个一批”治理举措,确保了今年秋季开学民办义务教育在校生占比按期达标,完成阶段性既定目标。目前,全市59所民办义务段学校,经过综合治理,转公学校4所,保留民办学校23所(其中,购买学位2所),停办学校19所,停招学校13所,压减学位1.8万个。

5、积极稳妥推进高考综合改革工作。成立高考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召开高考综合改革专题部署会。印发《咸阳市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高考综合改革基础保障条件的实施方案》,全面摸底调研评估,逐校建立条件保障问题清单,“一校一案”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限。对全市公办普通高中教师重新核编,在国家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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