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1-8-20
2021年秋一年级新生报名通告
广大家长朋友:
根据《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关于调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范围的通知》(秀山教发[2019]42号)文件规定,现将我校2021年秋期一年级新生报名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21年8月20日
二、报名地点
迎凤小学
三、招生范围
迎凤社区、丹凤社区、山脚社区、新齐社区、官湖社区坡脚组、亚干洞组、高简组、竹井组
四、报名条件
(一)户口
1.2019年12月31日以前户口在我校辖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需提供户口薄原件。
2.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户口迁入我校辖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需符合“三对口”原则,即学龄儿童与父母的户口、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产权证、购房正式合同)和实际居住地一致。
①学龄儿童报名时,需提供户口薄原件。
②学龄儿童报名时,需提供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原件。
③学龄儿童报名时,需提供居住证明(至少两个月的水费、气费或电费的交费凭据)。
3.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8月25日,户口迁入我校辖区范围内的学龄儿童,按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政策执行,请于8月20日—25日持户口簿及相关证明,到县教委进行审核登记。
(二)年龄
2021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满6周岁儿童。
五、其他事项
1.监护人必须带上学生到校报名。
2.报名时需提供:户主页、增减页、学生页与家长页双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见户口册复印示例),交学校存档。
3.报名时需提供《预防接种证》。
4.报名时需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戴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特此通告
秀山县迎凤小学
2021年7月7日
户口簿复印示例
背面
正面
说明:每个学生的户口册必须按示例复印在一张纸的正面和背面,监护人原则上是父母;若学生是单亲家庭,只复印父母一方的户口册;若学生是孤儿,复印监护人的户口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