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2-03-27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外防输入压力持续增大,为巩固我县来之不易的防疫成果,切实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倡导居民非必要不离甘南县域,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劝导中高风险地区亲友非必要不返回甘南;倡导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倡导干部职工近期减少聚会、聚餐等聚集性活动;临近清明,倡导网络祭祀、代献鲜花(黄丝带)等悼念逝者、缅怀先人。
2、建议居民不要购买境外商品和从中高风险地区邮购物品,若收到境外或中高风险地区邮件或物品时,要正确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减少直接接触,用75%酒精对内外包装进行全面消毒,外包装不要拿回家中,同时请您主动进行核酸检测。
3、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带头遵守防疫要求,离开甘南必须向单位一把手请假报备。居民离开、抵返甘南前须提前向所在村委会、社区报备,并积极配合做好信息登记、健康管理等疫情防控措施,对故意隐瞒旅居史、暴露史、接触史,不主动报告疫区行程或提供虚假信息者,拒不执行我县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的,将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4、市域外来返甘南人员,要在12小时内就近就便完成落地核酸,并按照乡镇(社区)要求定期进行核酸检测。从中高风险地区、口岸城市及未按中高风险管理但有疫情发生的地市返回人员赋黄码管理7天。不按规定进行核酸检测,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20类重点人群和9类重点场所从业人员要严格按照规定频次进行核酸检测。对无故不参与核酸筛查的,一经发现,由行业主管部门对经营场所予以关停。
5、全县各类公共场所严格执行防疫“四宝”、消毒、通风、验码等防疫措施。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饭店、诊所医院、药店、车站等重点场所必须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行业主管部门对经营主体执行防疫措施不到位的严格督促立即整改,对拒不整改的停业整顿,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6、药店要严格执行“沃填报”制度,销售退烧、止咳、抗病毒、抗菌素等“四类药品”必须实名登记,并按照相应流程做好信息推送和回访等工作。购药居民要认真接受回访,如实说明情况;需做核酸的,请尽快进行核酸检测。
7、疫苗接种是防护新冠肺炎疫情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接种疫苗对个人、家庭、社会意义重大,请广大居民积极响应号召,做到应接尽接,鼓励适宜人群全部接种新冠疫苗,共筑免疫安全屏障。
8、福利机构、养老机构、精神卫生机构、监所实行全封闭管理,禁止探视,严格实行闭环管理。中小学实施“两点一线”闭环管理,各级各类教育培训及托管机构要服从相关部门疫情防控的要求。暂停举办大型会议、活动、论坛、培训、演出、展销促销等;如必须举办的要向县指挥部办公室报批。
9、切实发挥十户联防、网格长等居民自治作用,发现未按防疫规定居家隔离、市域外抵返甘人员有隐瞒不报或涉嫌逃避隔离措施等行为的,请立即与所在乡镇(社区)和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联系,共同筑牢免疫防线,助力疫情防控。
甘南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