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高评会评审,许凤等260名同志通过2021年蚌埠市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根据有关规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至2022年2月15日。在公示期内如对通过人员持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省人社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或厅机关纪委反映。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电话:0551—62612322、62653375
厅机关纪委电话:0551—62618940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江中路333号
邮编:230061
附件:2021年蚌埠市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公示名单
2021年度蚌埠市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名单.xlsx
2022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