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1-08-07
为贯彻落实省、市中小学招生文件要求和《巨野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巨教体字﹝2021﹞46号)精神,进一步做好2021年城区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户籍在城区及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含经商、务工)或居住地在城区的年满6周岁适龄儿童(截止到2021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
二、招生原则
(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严格执行“划片招生、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招生划片的依据为当前适龄学生人数、小区人口、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道路、河流、小区、村居、楼房等划定适当的区域(城区公办小学学区划分详见附件),最大限度保障辖区内适龄儿童免试就近入学。
1.常住户籍适龄儿童入学。巨野县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在户籍所在地公办学校就读,按照户籍地址参与划片招生。
2.保障随迁子女入学权利。户籍不在拟就读小学学区,但法定监护人住房在拟就读小学学区的适龄儿童,依据法定监护人住房购置按3年及以上、2年及以上、2年以内三档并实际入住排序入学。进城经商、务工随迁子女网上报名经学校审核通过后,由镇(街)中心校根据辖区内学位情况协调安排。
3.优抚对象子女入学。军人子女入学按教育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军政〔2021〕247号),《菏泽市
实施细则》(菏政联〔2012〕1号),《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0〕1号)文件规定办理,具体优抚对象、审核材料等详见招生文件。(二)入学适龄儿童平台审核通过后,结合学位情况,根据分类依次录取,学位不足的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进行分流(“相对就近”并非“最近入学”)。分流后学位仍不能满足时同等条件下采取摇号方式或由镇街中心校协调安排入学。
(三)新建小区未交付使用或未实际入住的,其房产不作为入学依据,商业用房不作为入学依据。
(四)招商引资、招才引智等子女入学,按有关文件执行,入学后享有和本地户籍学生同等待遇。
(五)根据省、市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工作要求,2021年我县小学招生按照50人/班编班设置,最多不超过55人/班,鼓励有条件的学校按照45人/班编班设置。
三、招生审核材料
结合巨野县城区实际情况,我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材料的审核,具体划分为四类:
一类:具有城区户籍、住房双证齐全的适龄儿童。
需要审核:
①户口簿、住房证件(房产证、不动产证、购房合同)、监护人身份证及预防接种情况等。
②因旧城区改造,原住址已拆迁,新房尚未交付使用,确定学区可凭拆迁协议书以新安置住房为准,或按实际住所由实际住所隶属服务区学校工作人员入户核实后安排入学。
③户口迁入时间截止到2020年8月31日前有效。
二类:仅有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需要审核:
①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及预防接种情况等。
②所属学区以户口簿上载明的住址为依据。
③户口迁入时间截止到2020年8月31日前有效。
三类:仅有城区住房的适龄儿童。
需要审核:
①户口簿、住房证件(房产证、不动产证、购房合同、棚改协议)、监护人身份证及预防接种情况等。
②住房(不动产权证、房产证、购房合同)已交付使用,所属学区以房产证上载明的住址为依据;实际入住未办理房产证且在平台上无法办理报名手续的,凭购房合同原件、网签证明和购房发票及交纳的物业费、近三个月水电费等材料为入学依据;购买二手住房未办理或不能办理房产证且在平台上无法办理报名手续的,凭购房合同原件、购售房双方签订的协议、资金往来凭证及交纳的物业费、近三个月水电费等材料为入学依据,视学位情况由街道中心校负责调剂;房屋产权人为适龄儿童祖父母、外祖父母,儿童及其父母户口与上述住房产权人在一起,且儿童父母又确无其他住房的,该房产证可作为入学依据。
四类:进城经商、务工随迁子女。
需要审核:
①户口本、监护人身份证、预防接种情况等;
②进城经商类审核截止到2020年8月31日前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务工类审核截止到2020年8月31日前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和交纳的职工养老保险凭证等;
③根据《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的规定,进城经商、务工人员子女不得针对公办学校择校,其监护人在居住地经商或务工时间应在一年以上(在所提供材料里应有显示)。
四、招生时间安排和工作流程
2021年巨野县城区小学一年级统一招生时间为8月2日—8月25日。
(一)招生宣传(8月2日—9日)
召开城区小学招生工作会议,解读招生政策及具体操作流程,指导各学校制定招生简章并对外发布。
(二)网上报名(8月10日—12日)
2021年我县小学一年级招生报名实行“一网通办”。家长可在手机应用市场搜索下载安装“爱山东”App,左上角的位置信息选择菏泽市【市本级】,选择完成后,下拉找到学生教育,点击【巨野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平台】,点击报名;或使用微信公众号搜索【菏泽教育】,点击【招生平台】,进入菏泽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点击【报名入口】,选择【巨野县】,进入系统,点击报名;也可以通过“爱山东”实名认证完成后,在“爱山东”首页,点击进入【扫一扫】功能,通过“爱山东”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系统,点击报名。
(三)材料审核(8月12日—8月18日)
1.报名信息网上审核(8月12日—15日)
招生学校通过网上大数据信息比对进行报名信息审核。凡是网上大数据审核合格的,不再要求另外审核证明材料。
2.材料复核(8月16日—17日)
未通过网上大数据审核的,家长需要在招生平台补充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无法上传的,家长将相关入学纸质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在规定时间之前,送交到各报名点学校,先进行现场初审,再由学校到相关部门进一步复查核实。
3.材料信息补录(8月18日)
凡是复核后不符合报名学校入学条件的学生,要立即回户籍所在地学校报名,由片区内学校根据审核结果登记,并由学校在网上补录信息。只有符合报名学校入学条件的学生,才可以参与学校的录取工作。
(四)招生录取阶段(8月19日—22日)
1.学校根据报名审核结果在县教体局指导下进行网上录取,采取单校划片、联合划片、调剂录取3种方式进行。
(1)单校划片。招生首先采取单校划片(一所学校划定一个片区)方式,按照材料审核的四类依次录取。同类情况,按照户口迁移时间、居住证办理时间、经商务工证件办理时间的先后,依次录取。
(2)联合划片。当单校划片招生依次录取的某一个环节符合入学条件人数超出本校招生计划时,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将这部分学生调剂到联合划片中招生人数不足计划的其他学校就读。
(3)统筹调剂录取。当以上两种录取方式仍不能满足片区内学生就读需求时,经审核后由街道中心校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按类别先后顺序进行分流,同类别学位不足的采用电脑随机派位等适当的方式,将剩余学生统筹协调安排到招生人数不足计划的城区其他学校。
2.各学校于8月23日至25日公示最终招生录取结果,8月26日发放入学通知书。
五、严格招生规定,规范招生秩序
1.加强组织领导。各招生学校要周密安排,规范招生工作流程。校长作为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对招生工作全过程监督指导,及时解决招生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有关人员要严于律己,端正工作态度,不折不扣地执行政策,严密组织好招生的各项工作。
2.加强宣传引导。各招生学校要通过新闻媒体、网络平台等多种形式做好宣传工作。学区范围、招生时间、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报名办法、咨询方式等要主动向社会公开。广泛提高社会知晓率,并主动释疑,引导家长理性对待子女入学工作。
3.规范招生秩序。各招生学校要严格控制招生规模,不得利用招生入学违规收费,不得擅自超计划招收,要按照本意见相关规定严格审查入学申请材料,在招生过程中存在失职失查行为的,责令限期整改,核减当年的扶持经费并追究招生学校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提供虚假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报名的,取消报名资格并予以公开曝光,移交纪检监察、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巨野县2021年城区小学学区划分表
巨野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8月2日
附件
来源:巨野县人民政府网站
原标题:《巨野县2021年城区小学招生工作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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