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3-04-19
事关马鞍山中小学集团化办学,最新实施意见发布!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发布
关注2023-04-1919:05安徽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字号
为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扩增优质教育资源,推进全市中小学校优质均衡发展,日前,我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中小学集团化办学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大力推进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学校之间优质均衡发展。
力争到“十四五”末,全市新建小区优质教育资源覆盖率达100%,到2025年当涂县、花山区、雨山区顺利通过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区)评估验收,到2028年含山县、和县、博望区按期通过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区)评估验收,逐步实现全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全覆盖。
完善办学模式打破行政界限
让优质教育资源“再生扩容”
中小学集团化办学是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重要举措。完善集团化办学模式是推进集团化办学的关键所在。《意见》指出,在总结我市集团化办学经验的基础上,将继续推进“名校+新校”“名校+弱校”“名校+农村校”办学模式。原有松散型集团一律向紧密型集团转变。
新建学校以“名校+校址+校区(分校)”命名,实行紧密型集团办学,由集团全面管理。按照便于管理、利于办学的原则,稳步理顺义务教育学校级别与机构设置。紧密型教育集团原则上实行一个法人机构、一个领导班子负责管理多个校区(分校),校区(分校)校长应由名校副校长担任。加大教育集团内交流力度,名校骨干教师要与新校全面共享,在现有干部教师交流轮岗比例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名校干部和骨干教师的交流比例,交流时间原则上不低于三年。鼓励集团内已经有影响力的优质学校成为独立法人机构并再领办新的学校,推进探索优质资源再生发展机制。
打破行政管辖界限,为集团化办学注入新的活力,我市还将发挥全市优质教育资源综合效益,在市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协调下,打破学校办学行政管辖界限,将优质教育资源引入县(区)办学。推动市直管理优质学校参与县(区)集团化办学。跨区域集团化办学的由市教育行政部门提级管理,校区(分校)办学经费由所在县(区)政府或开发园区保障。鼓励引进长三角地区优质教育资源开展合作办学。
此外,按照《意见》要求,我市还将实施跨学段集团化办学。充分积极利用高校、普通高中优质教育资源向下兼容、延伸学段办学,按照“高校+新校”“高中+新校”模式,通过举办附属学校、领办初中或九年一贯制学校等方式,助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支持市二中在优质初中建设人才共育基地,进一步推动我市基础教育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支持社会资源参与集团化办学。在不改变公办学校办学性质和保障机制前提下,支持办学规范、管理水平高、社会影响好的民办学校参与新建学校或薄弱学校管理。支持引进有资质、有经验的教育管理机构对新建学校或薄弱学校提供管理服务,促进新建学校或薄弱学校加快成为群众信赖的优质学校。
以强带弱双向提升集团化
办学在我市“遍地开花”
回顾我市中小学集团化办学的历史,有许多可圈可点之处。
2013年7月,第八中学与第二十中学“联姻”,组建八中教育集团;2014年9月,马鞍山二中郑蒲港分校正式开学;2015年9月,实验小学教育集团秀山校区正式启用;2020年9月,四村小学教育集团雨锦分校迎来第一批新生;2020年10月,市实验中学加入七中教育集团,开启发展新征程……
多年来,我市积极推动集团化办学工作,通过“名园+新园”“名校+新校”“名校+弱校”等方式,充分发挥珍珠园幼儿园等5所省市一类园、马鞍山七中等10所义务教育学校、马鞍山二中等2所省示范高中的引领和辐射作用,领办新建公办园12所,新建及改扩建薄弱义务教育学校15所、高中学校4所,进一步扩大了优质教育资源的覆盖面,有效推进了城乡优质教育资源的均衡发展,让更多的孩子在家门口享受到优质的教育资源,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日益增长的需求。
在集团化办学的基础上,我市还组建了46对243所学校参加的“1+4”互惠教育研究共同体,推动城乡教育纵向资源贯通和横向短板补齐的“双向提升”,有力促进了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和一体化发展水平的提升。
原标题:《事关马鞍山中小学集团化办学,最新实施意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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