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1-03-23
为进一步开展“三月法治宣传月”活动,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往实里走,3月22日,砚山县人民法院联合砚山县第三小学开展了法治宣传系列活动,丰富了砚山法院三月法治宣传月“法律六进+N”工作内容。
上午,伴随着庄严的国歌和同学们嘹亮的歌声,五星红旗冉冉升起。升旗仪式后,县第三小学支部书记、校长王银波同志向县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傅得斌同志颁发了法治副校长聘书,鲜红的聘书,承载着庄重的责任。
第三小学王银波校长向傅得斌副院长颁发聘书
傅得斌副院长结合法院职责职能作了国旗下的讲话,就校园安全文明和学生法治理念的树立提出建议:一是加强道德修养,培养自身优良品行;二是遵守法律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预防违法违纪现象发生;三是认真参加学校组织开展的“法治宣传月”活动,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
傅得斌副院长作国旗下的讲话
傅得斌同志向同学们强调:要成为一名优秀的人才,首先必须是一名忠于祖国、品行优良、遵纪守法的合格的公民。希望同学们在学生时代,不仅要学好文化知识,还要特别注重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培养学法、守法、护法、用法、崇尚法治的观念。
王刚同志上法治讲座
当天下午,县法院法官助理王刚同志为第三小学150余名教师送去一堂生动的法治讲座,讲座以“解读《民法典》亮点”为主题,侧重介绍了《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和与校园安全关系紧密的侵权责任编,突出介绍了教育机构过错推定责任、过错责任和在教育机构内第三人侵权时的责任分等内容,引导教师们进一步明晰安全管理责任。讲座中,王刚同志一并对“法治强边·依法固防”的相关法律知识进行了宣讲。
长期以来,担任学校“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是砚山法院开展普法工作的重要举措之一,“法治副校长”和“法治辅导员”以开展法治宣传讲座、巡回审判等形式,到全县挂钩的多所学校普及控辍保学、未成年人保护、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性侵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提升了全县中小学师生以及学生家长的法治意识,积极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为平安校园、法治校园建设添砖加瓦。
原标题:《【我为群众办实事】砚山县人民法院送法进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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