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3-01-29
为充分展示我区精神文明建设丰硕成果,不断激发各地区各部门单位及广大干部群众参与精神文明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自治区文明办拟提名命名表彰呼和浩特市玉泉区等22个旗县(区)为内蒙古自治区文明城市、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街道乌兰不浪村等97个村镇为内蒙古自治区文明村镇、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等455个单位为内蒙古自治区文明单位、陆方超家庭等100个家庭为内蒙古自治区文明家庭、内蒙古民族大学等100所学校为内蒙古自治区文明校园、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东风路街道祥园社区等100个社区(小区)为内蒙古自治区文明社区(小区)。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接受广大群众监督,现将拟命名的内蒙古自治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文明社区(小区)名单予以公示。如有意见和建议,可通过邮件、电话等方式向自治区文明办反映。
公示时间:2023年1月29日—2023年2月4日
受理单位:内蒙古自治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传真):0471—4811633、18548107156
电子邮箱:nmghrb@163.com
联系人:樊姝宜
内蒙古自治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