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3-05-12
截至目前,泉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招生意见已经全部出台,各县(市、区)的招生办法也正在陆续公布。教育的招生政策事关教育公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深受社会关注。5月11日上午,泉州市教育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对2023年相关招生政策进行详细解读。
新闻发布会现场。
发布会上,中共泉州市委教育工委书记、泉州市教育局局长刘殊芳介绍了2023年招生政策总体情况,并解读了今年招生入学政策的变化。刘殊芳表示,将聚焦教育公平与质量并重,稳步推进招生入学改革,为每个孩子提供适合的升学渠道,追求有质量的教育公平。
幼儿园招生方面,进一步明确公办园空余学位的招生办法,公办幼儿园在完成第一类符合“三一致”对象(招生服务区域内户籍、住房产权、实际居住一致)及第二类户籍在招生服务区域但不符合“三一致”条件的适龄幼儿后,如有剩余学位可以向社会开放,招收附近居民子女入学。
小学招生方面,今年秋季在泉州市直小学试点实施“小学入学一件事”招生服务改革,建立泉州市直小学“小学入学一件事”招生入学网上报名系统,既为家长朋友提供了便捷服务,也减轻人工报名审核工作量,提高招生工作质效。
初中招生方面,继续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和“公民同招”,一方面是继续统一使用由市教育局建立的全市招生信息管理平台,另一方面是继续统一由泉州市教育局牵头组织全市民办初中学校招生电脑随机派位录取。
高中招生方面,有四个优化管理,即优化志愿填报时间,今年志愿填报调整为中考后、知分前,时间为6月27日至7月1日(共5天);优化录取顺序批次,将原来的省二级达标高中、省三级达标高中、民办高中三个批次合并为同一批次;优化招生录取规则,今年在第二批次公办一级达标高中的统招生录取时实行“梯度志愿”投档模式,一级达标高中的定向生录取以及省二级达标高中及以下公民办高中录取时,都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在平行志愿模式下,可以让孩子大胆填报心仪的学校,结合自己的实际尽量应填尽填;规范自主招生管理,今年统一优化为由县(市、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单项类自主招生考试。
中职招生方面,有三个方面的调整,即优化录取批次设置,允许申请“放弃录取”,调整志愿填报要求。
为方便市民对全市招生政策的进一步理解,发布会上,泉州市教育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就社会公众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了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