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3-06-15
根据《深圳市民办中小学教师长期从教津贴实施办法》的规定,区教育局组织人员对我区民办中小学校教师提供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核,现将2023年春季学期民办中小学教师申报长期从教津贴审核合格的名单进行公示(详细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6月15日至2023年6月21日。
如对所列公示对象有异议的,请书面向罗湖区教育局反映。反映情况的书面材料须签署真实姓名、单位、联系电话,并提供具体事实。
受理情况反映的部门、电话和地址:
罗湖区教育局社会力量办学科,联系人:张老师,电话:22185730。
联系地址:罗湖区教育局12楼(贝丽北路1号)。
深圳市罗湖区教育局
2023年6月15日